省里紧急通知!家有电动车的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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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家小区的电动车多吗?
你一般将电动车停放在哪里?
在哪里给它充电?
如果是在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
那么你要注意了
省里下发紧急通知
严禁这样停放
近日
江西省住建厅发布
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在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中,明确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严禁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推进住宅小区建设、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控制设施。
此外
还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加强巡查
保障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严禁在走廊、楼梯间、电梯前室
等公共区域堆放
可燃物及其他物品
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
作出反应并及时处置
实际上
这并非第一次强调
电动车停放、充电问题
此前,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相关决定,对包括《江西省消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内的21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
1. 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的单位和居住小区,应当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设置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 因客观条件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巡查、检查工作。
3. 不得在建筑物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存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
1、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具备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条件的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按照规定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或者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违反《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个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早在2017年12月
公安部紧急下发
《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
其中提到
要求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1.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3.对违反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
依法予以处罚;
4.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切都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我们不能图一时方便,
而拿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做赌注!
搜索“电动车火灾 死亡”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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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例,
触目惊心!
在每个惨剧发生之前,
大家都觉得在楼里停、充电动车没什么,
习惯了,正是最大问题所在!
央视也曾对老化电动车
做过模拟过充实验
10分钟左右,
电池线路温度和电池外壳
温度分别突破了800摄氏度和500摄氏度,
试验房间温度也升到了131摄氏度。
最后火势进入猛烈燃烧阶段,
整个电动自行车被大火吞噬!
电动车在日常充电时
要严格遵循以下要求
☟☟☟
不要停放在楼道充电!
不要停放在安全出口处!
不要私拉电线充电!
不要在群租房和人员密集场所内
停放、充电!
来源:江南都市报
编辑:林夕
江湖救急,
最近点赞太少,
主编大大都把小编的鸡腿扣光了!
还警告小编这篇达不到200赞,
下个月的鸡腿也别想要了!
各位粉丝大大,
拯救小编就靠你的一个赞,
小编坐等,爱你们~
领导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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