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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人,你知道5号发工资和15号发工资,区别有多大吗?

南昌新闻 2019-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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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工资的日子

也是还款之日……

作为工薪一族

发工资的日子

是我们脱贫致富的好日子



民间一直有种说法

发薪日是公司生态的一个缩影

甚至从这里面

可以看出一家公司的好坏

发薪日期大致归为三类

分别为每个月的:

10号之前、10~15号之间、15号之后


10号之前发工资

大都是高大上的好公司

一般来说

每月5号至10号之间

就发工资的这些公司

大多为高科技公司、上市公司

外资公司或国企

这类企业规模比较大,福利待遇好

而且制度方面都很完善

不仅仅是高薪

过节福利、加班补助、高温费、

带薪年假、年终奖啥的,

也基本都会有

还有一点就是

如果遇到发薪日与节假日、休息日冲突

多数企业会提前发放


这类企业一般各方面都实力雄厚

多数人挤破头想进


10-15号发工资多为制度较为健全的公司

一般这个时间发薪的公司

虽然可能没有第一类公司那么大规模

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15号发工资一般中小型企业居多

一般15号以后发工资的

多数为小企业

尤其是社会服务业、劳动密集型公司

这样做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稳住员工,用工资圈住员工

毕竟押了大半个月工资呢

想要离职走人,还是得掂量掂量!

还有一个问题

就是有些小企业常年没有

固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甚至不会付加班费和安排调休

更别说什么五险一金之类的社会保障了


当然,也不能一棒子打死

也有一些情况特殊的公司

原本就是月末发钱!



其实,在小编看来

几号发工资并不能完全反映出公司好坏

但大家应该知道

经常拖欠工资的公司

一定要多留个心眼!


作为员工的我们是靠工资吃饭的

如果不能按时领到工资

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

进行投诉举报

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其工资


除了拖欠工资

以下违扣工资的情况

也是我们应该知道的

毕竟关乎切身利益~


● 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 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 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违法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呢?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


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相关法律条文参考:


我国《劳动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因此,由上述可知,用人单位制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一是要经职工讨论,二是公示或者告知职工,三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关员工迟到扣工资的规定符合这三个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是不违法的。


不过不管是几号发工资

终究逃不过以下的命运

你发工资了吗?


来源:南昌新闻综合微泰州

编辑:何山

审定:李丹

核发:杨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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