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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最新通知 | 一地风险等级上升,开学时间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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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教育部官网、山东教育厅、山东卫健委、
青岛卫健委、人民网、南京教育发布、
广州日报、中国青年报、红星新闻
编辑:熊一鸣 审定:李丹 核发:杨赟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
有关问题的预警
针对近期个别学校和幼儿园在未开学开课情况下预收学费(保教费)、住宿费问题,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学校收费管理工作。
一、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开学复课,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二、住宿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费。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应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办法。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全面落实好各项学生资助政策,通过减免学费、住宿费,或发放临时生活补助等方式,加大对患病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
四、学校不得借疫情防控名义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违规乱收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教育收费管理权限和属地化管理原则,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0日
青岛胶州上调至中风险地区
患者张某某,男,76岁;患者邵某某,女,69岁。
二人系夫妻,胶州人,现住胶州市科润城小区,无境内外高发疫区旅居史。
3月19日,患者张某某因肺部炎症就诊于青岛市胶州中心医院,收住该院发热门诊隔离病区。
3月20日、21日医院两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呈阴性。
3月29日患者张某某转入呼吸内一科继续单间治疗。住院期间其妻邵某某在医院陪护。
3月31日出现发热、咳嗽症状。
4月1日收入该院,与患者张某某在呼吸内一科同一病房治疗。
4月6日医院检测两名患者新冠病毒核酸阳性。
4月7日凌晨胶州市疾控中心复核阳性,两名患者即转至该院发热门诊隔离病区治疗。
4月7日青岛市疾控中心实验室复核阳性。
青岛市和胶州市两级疾控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初步查明,胶州中心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病区曾于3月24日收治过入境可疑症状人员李某,后于3月26日确诊为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并转往定点医院治疗。期间,张某某、邵某某与李某曾在同一病区,感染途径正在调查过程中,查明后将及时公布。
目前初步判断该两名患者为境外输入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结果,专家组判定两人均为确诊病例,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根据初步流调结果,已判定密切接触者117人,正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