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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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
南川政法、FM93交通之声
编辑:李剑楠 审定:邓桃英 核发:杨赟
对英雄最好的铭记不是仰望,而是践行他的精神。英雄不死,正义不失,忠魂不灭。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8月13日上午,杀害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刺伤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法官田某的罪犯曾川被依法执行死刑。检察机关派员临场监督。
法院审理查明:
2017年8月15日,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法院根据公诉机关指控,依法认定被告人曾川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3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18年11月11日,曾川刑满释放后,多次寻找侦办上述寻衅滋事案的民警和检察官、法官,伺机报复。
2018年11月22日12时2分许,曾川随身携带单刃尖刀来到南川区人民法院门口。12时17分许,南川区人民法院承办曾川犯寻衅滋事罪一案的法官田某(被害人,女,时年53岁)下班走出法院。
曾川在南川区西城街道南大街距法院约100米处发现田某,在确认田某身份后,持刀将田某双腿刺伤。
驾车经过此处的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被害人,男,殁年30岁)等人听见呼叫声,看到田某倒地、曾川拿着包逃跑,以为发生抢劫犯罪,随即驱车追捕。
追至中国银行南川西大街支行处后,三人下车追捕。12时21分许,跑在最前面的刘彦在南川博爱医院门外人行道处,上前抓捕曾川。
曾川为抗拒抓捕,持尖刀捅刺刘彦胸部、腹部,后逃离现场。刘彦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田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二级。
2019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曾川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曾川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复核,裁定核准曾川死刑。
2020年8月13日上午,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对曾川执行死刑。
此前报道:“刘彦你是我的骄傲!”
“我没事,快追……”这是刘彦留下的最后一句话。
之后一切发生的都让人措手不及。
父亲刘斌说:“我父母是警察,刘彦是警察,我理解他们,他们都是为了尽到警察的职责。但我还是好怨他,我就这么一个儿子,就这么走了……”
白发人送黑发人,中国长安网2018年度照片《父子诀别》的底色是沉重的。
11月22日,重庆一歹徒持刀袭击一名女法官,重庆市南川监狱民警刘彦挺身而出,与歹徒殊死搏斗不幸牺牲,年仅30岁。后被司法部追授为一级英模。
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局长罗长明说,“他当天没有工作任务,他是和同事去办事,穿着便服开车在路上看到了歹徒逃走。他在车里可以装作没看见,谁也不知道他的选择,但是他没有。”
在抢救刘彦的27个小时里,刘斌一直没有见到儿子。
当天晚上九点多,刘彦已被抢救了8个多小时,专家教授在办公室告诉他:人的肠子有4米多长,现在只剩20公分,其他都被切掉了,生命几率只有百分之几。“当我亲眼见到我的儿子在病床上躺着的时候,我知道他不行了,我抱着他说刘彦你是我的骄傲!”
中国长安网在给《父子诀别》的颁奖词中写道:
英雄者,国之干。他用年轻的生命,向全社会写下了重于泰山的“见义勇为”。同一座城市,有人选择冷漠,他选择了热血。本可一走了之,却义无反顾地向着危险冲锋,将黑暗挡在身后。在社会这辆大公交上,没有人能置身车外。对英雄最好的铭记不是仰望,而是践行他的精神。英雄不死,正义不失,忠魂不灭。
英雄不死,正义不失,忠魂不灭。
恶人已伏法!愿英雄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