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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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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佳珉 审定:李丹 核发:杨赟
为缓解我市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10月1日起,南昌交警将对我市部分道路实行禁止机动车停放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一、 禁止机动车停放并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违法停车行为的道路:
西河滩巷、大洲路、元字街、打缆洲路、朝阳洲南路、朝阳洲中路、桃苑东路、朝阳洲北路、桃花路、双桃路、金桃路、桃苑大街、郭家庄路、高专路、朝安路、洪城路(南昌大桥至司马庙立交桥段)、赣通路、康王路、利字街、渔业路、朝霞路、双苑路、康王路、建设西路、桃花南路、洪池路、池湾路、月池路、大市场西路、大市场中路、大市场东路、市场一路、市场二路、灌婴路、商圈二路、抚生南路、大脊路、水厂路、洪华横街、洪润横街、梅兰路、凉伞树路、真君路、莺歌路、燕舞路、丹桂路、翠菊路、云锦路、金观路、金环一路、金环二路、金环三路、金环四路、金环五路、金环六路、兰宫路、观洲街、云飞路、桂殿路、永富路、金环路、雷池街、玉兰路、红梅路、子羽路、云海路、云卿路、清流路、朝农街、永乐路、丁家洲街、九洲大街、老洲街、祥狮路、瑞虎路、梅兰路、抚生路、沿江快速路辅路的中山西路口至昌南大道段、昌南大道。
二、抓拍时间:每日7:00——22:00。
三、抓拍方式:使用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或民警手持摄像设备,依法直接抓拍取证后录入违法信息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