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2017佛山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开始啦!
每到周五,科技君总喜欢搞点大事情,来迎接我们愉快的周末。
没错!科技君这次要给你们带来一个大新闻了,各位小伙伴耳朵快快竖起来!
2017年佛山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和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开始啦!
为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通过建立工程化研究的设施和有利于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的机制,搭建科研与产业之间的“桥梁”,加快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促进产业核心竞争能力的提高和经济转型升级,2017年我市继续开展佛山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工作。
1、2017年市工程中心认定和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市工程中心申报信息。
2、认定评审工作共2批次,审核时间安排分别为: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9日、9月28日。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完成网上推荐及报送纸质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6月29日、9月28日。
主要依托市内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等工程技术研究开发能力较强的科技型企业组建,以本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制定、技术研发支撑、技术交流与合作、技术人才培养等服务
主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机构组建,为相关行业和重点领域提供共性技术攻关、先进装备研制、标准制定、检验检测、信息咨询和科技创新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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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工程中心组建基本条件,并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的,在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提出申报,经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后,可通过“绿色通道”,直接获批组建市级工程中心。
1、研发机构的依托单位在我市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
2、企业自建研发机构需有研发人员、研发场地、研发经费、研发设备和研发项目(包括企业自立项项目),或以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为主要内容的设计研发机构。
3、企业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研发机构,不用备案登记。
符合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条件的各有关企业,要积极填报《佛山市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表》,报所在区科技部门审核。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填好《佛山市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汇总表》。表格电子版可在市科技局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017年佛山市企业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登记工作采取常年申报、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进行,企业可自由选择时间填写自建研发机构备案申报信息。
联系方式
企业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所在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咨询。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何伟东 82340448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邓荫恒 86334412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谢尔娜 22830349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侯尚军 88663030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秦泽良 87755936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冯科湛 83036675
陈振浩 83036135
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 张辉艳 88778178/13542515510
樊 星 18823128634
市工程中心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徐传雄,电话:400-675-1236。
材料报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三路28号软件产业园3号楼2楼(佛山市知识产权协会)。
申报的更多详情请戳下方的“阅读原文”
佛山科学技术微信小组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