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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名下有两辆奔驰车,却没办理牌照和行驶证,原来......

2017-09-25 上海法制报 上海圈

奉贤小伙陈某名下拥有奔驰等2辆小汽车,

却没有为车辆办理上海牌照、行驶证等合法材料。

原来他是通过网购,

买来了这些伪造的材料,

不过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发现了。




近日,奉贤区人民法院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陈某拘役并处罚金。


庭审中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月初,被告人陈某网购“沪MTXXXX”机动车牌照一副以及机动车行驶证一本,并将所买的牌照悬挂于其现代“朗动”轿车上使用。后经认定,陈某购买的车牌和行驶证都是伪造的。


(网络配图)

  

2016年1月中旬,被告人陈某又网购了机动车登记证书一本、“沪K9XXXX”机动车牌一副以及相关机动车行驶证一本。陈某在明知这些材料均系伪造的情况下,仍于2月初将其使用在名下的奔驰E260轿车上,由其女友驾驶该车辆直至案发。


2016年4月,被告人陈某在接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陈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网络配图)

  

法院在查证了相关证人的证言、机动车协查比对工单、上海沪公交通标志厂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后,认为被告人陈某买卖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为严肃国家法制,维护国家机关正常的管理活动和信誉,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5个月,宣告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并扣押其在案的汽车牌照一副、其他牌照一本、行驶证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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