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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新疆这6名公职人员因受贿等问题被通报曝光!

点这关注☞ 新疆新发现 2021-05-13

来源:塔城市纪委、阿图什廉政

日前,塔城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1、塔城市第一小学党支部副书记、校长李芳违规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

2019年1月,李芳任塔城市第一小学校长期间,独自使用1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规定面积4平方米;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李芳累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电子产品和消费卡合计价值5554元。此外,李芳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3月31日,李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塔城市人民政府免去其塔城市第一小学校长职务;收缴其违纪所得5554元。

2、塔城市原窝依加依劳牧场牧业二队党支部书记叶尔汗·木喀西收受好处费问题。

2019年6月,叶尔汗·木喀西任塔城市窝依加依劳牧场牧业二队党支部书记期间,受服务管理对象请托,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抗震安居房工程项目上为其提供帮助,并收受3万元现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21年1月18日,叶尔汗·木喀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3万元。

3、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卫生院院长郭少勤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7年12月,郭少勤任塔城市阿不都拉乡卫生院院长期间,因卫生院办公用房调整,郭少勤与卫生院同事共用28平方米办公室,超出规定面积10平方米。此外,郭少勤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1月12日,郭少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日前,阿图什市纪委监委对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3起典型问题是:

1、阿图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书记赵馥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3年8月至2018年6月,赵馥香在任阿图什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4名教师礼品礼金折合人民币1.16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赵馥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阿图什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居来提·司马依履行案件评查工作不到位问题。

2014年3月,居来提·司马依任阿图什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期间,在评查某起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1年的案件中,在未对该案件办理流程、制作法律文书、送达情况等程序进行评查的情况下,在案件评查表上签署了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意见,致使当事人未受到刑事处罚,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居来提·司马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卫生院分院院长亚力坤·苏来曼在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

2020年7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上阿图什镇卫生院分院院长亚力坤·苏来曼在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工作中失职失责,致使公务用车加油卡管理混乱,出现多名管理对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加油卡消费折合人民币0.07897万元,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4月,亚力坤·苏来曼受到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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