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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读┃ 君子法律人【国浩读书会】

2017-06-22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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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微信公号 “国浩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中国文化中最深入人心的人格,便是君子。何为君子?君子的标准是什么?我们该怎样做君子?在专业层面是“学者律师”,在人文层面是“君子律师”,这是国浩人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君子不仅“怀德”,而且“怀刑”。法德并行,以德施法,以法扬德,我们的事业方能长治久安、永续前行。


由国浩律师事务所主办、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承办的第二期“国浩读书会”邀请弘道书院院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姚中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吕红兵,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李淳,结合儒家经典著作《大学》来探讨“君子法律人”这一主题,与来自全国各地的律师、客户和合作伙伴共同开启这场书香之旅。

姚中秋

笔名秋风,弘道书院院长,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3年夏创办弘道书院,拓展当代儒学研究新议题,推动中国思想学术儒家化。

“君子”和“小人”之别

《大学》整篇文章讨论是良好社会秩序的塑造和维护之道,我们可以把《大学》的讨论作普遍化理解,有一个转化,这样就可以把法律人包含其中。《大学》各部分讨论的重点是不同的,在“平天下”的部分中谈到了法律的问题,比如平天下的时候如何生成良好的规则。


“为政在人”是中国人思考社会问题的基本原理。诸位都是从事法律工作的,一般都会倾向于认为法律是最重要的。我们可以思考一个问题:良好的法律从哪里来?法律的统治可以带来良好的秩序,但是没有人何来法律。首先,好的法律是需要人来制定的;其次,法律的公正执行和实施同样需要人来完成。由此,我们可以从“为政在人”这句话去思考人与法律、人与制度之间的关系。《中庸》里“为政在人”这段话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引子,把对于秩序的讨论聚焦到法律人的身上。《论语》中关于“为政”的讨论也可以适用于我们思考法律问题,君子有德和能,并以此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为政”的内容包括制定法律、实施法律。古代的士大夫身兼多个角色,其中有一个角色就相当于现在的法律人。中国古代关于“为政”的讨论都可以作为我们今天思考法律人的价值、行为模式的重要参考。有什么样的法律人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如果我们有一群具有道德理想的法律人,就会有一个好的法律秩序,由此引出我们今天要讨论的“君子法律人”。


首先我们要区分“君子”和“小人”,在《论语》中“君子”“小人”有两个含义和纬度,一个就是“位”,这个是从社会地位上来区分,“君子”是承担治理责任的人,“小人”就是被治理的人。另一个纬度就是孔子对“君子”和“小人”内涵作的转换。孔子的弟子大多是平民子弟,他以六经教育弟子,他们虽然没有君子之“位”,但通过读书有了君子之德和能,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群体——“士君子”,这个群体是我们理解过去两千年中国社会的关键,因为他们就是当时社会的治理者。


“君子”和“小人”也可以称为“大人”和“小人”,我们生来懵懵懂懂,是非观念不是很明晰,心理和智力都非常弱小,这时就是“小人”,但是人会成长,尤其是读了圣贤书,慢慢地知书达理,这时候就成长为了“大人”。孔子说“下学上达”,人的“身”、“心”、“面”是会跟着自己的德与能的变化而变化的,随着“心”的成长,人的德行就会区分出“大人”和“小人”。此外,儒家思想不拒绝名与利,但孔子说“见利思义”,所以在获利的时候,要用“义”来自我审查。“君子”和“小人”的根本区别就是“小人”眼里只有钱,“君子”心中多了义。《大学》中提到“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 每个人都应该知道自己的角色所承担的责任。

君子不器

我们可以共同来讨论一个问题——“君子法律人”之“义”何在?我们把这个弄清楚后,就可以确立“君子法律人”的标准。《大学》“三纲八目”中的“三纲”,即明明德、亲民、止于至善。《大学》中“明明德”是最重要的,也是中国文明的根本所在。关于“明德”中西文化存在着根本差异,西方人认为人不能自我成长,需要靠外力来帮助,而中国人“敬天”,《中庸》的第一句话是“天命之谓性”。“天”生人,人就得“天”之幸,就是“明德”。当我们来到世界,我们就得到父母的纯净的爱,也自然都会依恋自己的父母,其中就有“爱”和“敬”。基于这一点,可以论证人都是有“明德”的,就是知道爱父母敬父母,并可以把这份爱敬之情扩充到所有人,由此有了普遍的仁爱之情。


关于“亲民”,中国人构建的所有人际关系都是有情感的,由此延展出治理之道。治理是为了让人更好地生活,要让法律更好地发挥作用,就要去理解中国人的生命,顺乎人情,顺乎人心。《孝经》中提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顺人心、顺人情就可以事半功倍。人人都有“明德”,只是程度不同。在社会治理的时候,先要把每个人的“明德”唤发出来。


《大学》还有“八目”,即: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相当于现代的“自治”,基于“明明德”就可以得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部分——人人皆自治。中国人把“自治”溯回本源,认为每个人自己可以管住自己,涉及每一个个体。人人都应以修身为本,这是社会治理的关键所在,法律人更应如此。


讲到“齐家”,法律人应如何对待“家”?前几天我看到一个新闻,旬阳县设立了家事法庭,把伦理角色设置其中,这引起了一定争议,我觉得这体现了中国人的伦理观念,我认为法律要维护伦理。《大学》里“家”的范围比现在要大的多,律师事务所在古代也是“家”的概念,在这个组织中能获得情感的满足。


“治国”涉及法律在良好社会秩序中扮演什么角色,能够发挥多大的作用。“君子不器”应该成为一个有理想的法律人的座右铭。“君子法律人”应该超越“器”,具备道德自觉,愿意自我成长、提升,这样生命就扩充出了职业和专业的范围,并引领其他人不断提升,超越专业去承担作为君子的责任。从事法律的普遍意义何在?和生命之间的关系如何?我们可以从“君子法律人”的理念,把两者结合,通过君子的理念把法律的价值扩展出去,让法律人的生命不断成长。


“平天下”则要求法律人要有“天下”意识,过去中国人习惯于让世界来改变自己,现在所需要的开放态度应该是双向的。世界正在发生变化,新的领域不断涌现,比如贵阳现在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迅速,需要一系列的规则,法律人应该有天下意识、有所作为。


关于君子的养成之道,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如何成为“君子法律人”?我想在此基础上略作补充——“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明于法、游于艺”。

吕红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2017年在国浩上海办公室年会上的讲话——《我们的融合之道》受到律师行业广泛关注,并促成了此次“君子法律人”主题的研讨。

格物致知的求实精神,治平天下的家国情怀,亲民至善的悲悯温情

秋风先生的演讲可谓东西合璧、学贯中西;可谓法德并重、内儒外法,习近平总书记就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可谓博古通今、以古喻今,也如在贵阳龙场悟道的王阳明先生所说的“知行合一”。


学习秋风先生对“君子法律人”的解读,我总结三句话:一是“成长之烦恼”。从“小人”(不纯是道德含义上的)到“君子”是个过程,是个烦恼的、痛苦的过程,需要“自修”,也需要“教化”,我们一直行进在成长为君子法律人的路上。二是“见利且思义”。如秋风先生言“不拒绝名与利”、“不回避仕与官”,这些只是思义、弘义的必备方式。如律师是一份职业、一个产业,必须赚钱甚至赚大钱,但律师更是一种事业、一个志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此乃义也。三是“为政为大义”。也就是今天《大学》的宗旨“治国平天下”,法律人通过自己的执业行为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正是典型的治平之举吗?这是你我法律人的责任与担当所在。


如《大学》言、如秋风说,从“明明德”到“治天下”,其中“修身”为本。我的理解:第一要“自修”。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曾国藩进一步阐述:“自修之道,莫难于养心;养心之难,又在慎独”。我们法律人,要慎始、慎独、慎微。第二要“教化”。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法律人要“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遇万般人”。


不管是自修还是教化,有一个标准那便是“明德”。中西方的研究颇有共性,德国哲学家康德就说:“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 一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司马光亦有言:“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秋风先生说“德要配位”,非常深刻。正是:有才有德是圣人,无才无德叫愚人,德胜于才为君子,才胜于德乃小人。


如果说“修身为本”,那么接下来应该是“治平为志”,即志平天下,以平天下为志向、有志气平天下、致力于平天下。子曰:“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意正于此。秋风先生云:法律与生活、与道德、与伦理、与教化,在社会治理中应各司其责、各尽其能,此言极是。法律人,应当有服务当事人权益的力度,这是说法律;必须有建设法治国家的高度,这是讲政治;应该有履行社会责任的温度,这是有文化。“君子不器”!格物致知的求实精神、治平天下的家国情怀、亲民至善的悲悯温情,应该成为君子法律人的品格。

李淳

国浩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国浩发展研究院院长

坚持和坚守,坚贞和坚毅,坚信和坚定

不同时代法律人对君子的认知是不相同的。仅就我们这一代法律人而言,可以用“断层”与“缺位”涵盖我们成长的经历。何为断层?即我们在求学、步入社会时,缺乏对法律体系的传承和认知;我们在成长、成熟时,无论准确的找到位置和承担责任。正是因为断层与缺位的原因,使得我们有时与所处的时代和环境存在隔阂或落差,使得我们在修养、素养、学养的积淀方面付出更长的周期和付出更大的成本。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呢?我认为我们的相关法学教育缺乏体系,同时由于法律思想史、法制史在大学里只是选修课,很多海外留学归国的教师更愿意弘扬西方法律的价值观,而对中国法律理念在一定程度上是弱化和虚化。没有大师就很难出高徒。没有一种体系,没有一种传承,就不可能有积淀。中国法在很大程度上是缺乏提炼的。何为“缺位”?在社会动荡时,一夜之间缺位的是法律,每个时代演变影响了律师的演变。我们缺少法律文化的教育,缺乏法律文明的教育,缺乏一种律师精神的凝聚。


“君子法律人”第一层面含义是坚持和坚守,因为中国有君子、有法律人,但二者结合是阶级和阶层的融合;第二层面含义是坚贞和坚毅,律师应该有所为、有所不为,必须保持贞洁和刚毅;第三层面含义是坚信和坚定,如果中国律师能把这样一种理念、文化、精神融入血液、血脉与灵魂中,中国法律和法律人的地位就会有质的变化。

冯晓山 贵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法律人是中国社会重要的一个职业阶层,他们对推动制度建设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功不可没。法律人或许只有蕴含传统中国社会“君子”人格,才可能“铁肩担道义”。“君子法律人”是个不小的命题,需要更多的观察与思考,一个下午的“国浩读书会”只是拉开了建构“君子法律人”的序幕。每个人以最初的谋生职业出发,通过积累、修身,最终都有可能更好地服务社会。祝愿“国浩读书会”的思辨活动开花结果!

广东经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宋立

“君子法律人”不是僵化的君子为体、法律为用,或者法律为体、君子为用。相反,在建没法治社会的过程中,两者应该相互转化,构成一气贯通的生命整体,知行合一地勇于创新。这一点到了贵阳这片阳明悟道的地方,感受就更深了。君子法律人,国浩先行。

孙敬泽 国浩北京办公室合伙人

这期“国浩读书会”令我非常感慨!秋风先生为我们解读的《大学》中"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引发我的思考,作为长期代理执行工作的律师,发现有些人极力推崇引用国外的执行程序法以说明执行的程序公正更为重要,而不顾实际执行效果。但从实务中来看,很多债权人得到生效判决后很难得到执行,因为与被执行人有关系的所谓"利害关系人"都提出执行程序异议,进一步造成执行难!我们作为法律人应自省其身,法律是应该越来越复杂,还是应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于民生?这一点值得思考!律师要修身,做“君子法律人”,才能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

国浩南京办公室合伙人 刘小吾

我做大数据研究时发现,所有公共事件中都找不到法学家的身影。在今天的“国浩读书会”上,我听到定性的讲解后,希望之后能够做一些定量的分析,例如法律人之间的结构、关系怎么样,法律人与政治体制关系怎么样。我想把“君子法律人”引到我的论文课题上,并且从大数据方面来研究“君子法律人”。

江宜珊 贵州方信财讯资产管理公司执行董事

“国浩读书会”对君子的论述和讨论,多美的文句、多美的品行!之前我也就君子的识别做过分享,本期“国浩读书会”引用儒家对君子的定义,格局更高更广更大,发人深思,犹如清风扑面、洗涤心灵、提升修养。“国浩读书会”提出的“君子法律人”立意高远,试想我们法律人都能以君子“可以托六尺之孤,可以寄百里之命,临大节而不可夺”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实乃法治之幸,人民之幸,国家之幸!

贵州省朗诵文学研究会培训部部长聂芸在读书会上朗诵了《大学》节选。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贵阳)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白敏主持了本期“国浩读书会”。

在国浩律师事务所,每一个国浩人都在工作与生活中不断追求高度、温度与厚度的和谐统一。我们常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遇万般人。”在这个信息和资讯爆炸式冲击的时代,忙忙碌碌的我们有多久没有静下心来好好阅读一本书了呢?


每一期的“国浩读书会”,我们都将邀请书籍的作者或者相关领域的大家,一起品茗、读书、悟人生。希望每个国浩人在读书中成长,在成长中读书!欢迎客户、合作伙伴以及法律人一起加入我们,让阅读成为“悦读”,让读书成为习惯,让思考成为生活,放慢脚步,静心体味生活的细微之处!


无论安逸还是艰辛,无论悠闲还是忙碌,无论顺境还是逆境,都依旧保留读书的时间,任何时候依旧是个读书人的样子。国浩与你同行,共同开启我们的书香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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