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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漫笔┃ 孙渝:当风笛吹响的时候

2017-08-14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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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孙渝 《重庆律师》专栏作者

来源/《重庆律师》杂志2017年第三期

初夏的亚特兰大,山茱萸的余香尚未散尽,我们从市中心驱车向东,穿过Druid hills周边茂密的森林,来到素有“南哈佛”美誉的埃默里大学。在法学院外的草坪刚刚坐定,便听到了苏格兰风笛的天籁之音,婉转而缠绵,带着些许伤感和离愁。伴着这悠扬的曲调,百余名身穿长袍的法学院毕业生,依次步入会场中央落座,整个过程,庄严神圣,令在场观礼的学生家长和亲朋唏嘘不已。


这是美国埃默里大学法学院的毕业典礼。


与中国法学院的做派不同——在这里,是领导和教授正襟危坐恭候学生出场。此外,亲友团也蔚为壮观,人数远超学生,欢呼声惊天动地,仿佛在观看NBA。


接下来的领导发言与教授致词,貌似灌了一大堆“心灵鸡汤”,反正我基本上没听懂,想必不乏霍姆斯、德肖维茨者流的名言金句。讲的人情真意切,听的人心满意足,嗅不到八股的气味;字词跳跃间,充满期许与勉励,正是我想象的口吻。


典礼的高潮始于hooding ceremony(加冕仪式)。学生们逐一登台,在领取学位证书后,由法学院院长亲手为其佩戴hood(兜帽),更准确地讲,是将hood挂在颈项上,任其晃荡于腰背。这个东东,只有JD(法律博士)才有资格挂,而LLM(法律硕士)则无此殊荣。Hood的主体部分是黑色,镶有紫色丝绒的宽边,衬里的颜色为金、蓝两色,是埃默里大学的象征。据说hood很像乞丐的讨饭袋子,而hooding ceremony则近似丐帮的加袋仪式,学生领受了hood,意味着学到了知识,并因此具备了谋生的能力。


因为国内法学院的教育背景,我应邀与院长一起为小女加冕hood。那一刻,五味杂陈,百感交集,恰似那低吟浅唱的风笛,尽在可言与不可言间。


去美国读大学,是小女自己的选择。对此,和很多家长一样,我们的内心有过挣扎——但因为她的坚持,我们为此做了调研,获得的印象是,中美的大学教育有天壤之别。所谓“严进宽出”和“宽进严出”,表面看像文字游戏,其实是教育理念判若云泥。


何谓“宽进严出”?我未曾见识过。待小女在那边摆出一副焚膏继晷的架势,又闻每周必读的海量资料和没完没了的课题与论文,方知这美利坚的大学生活,不似我熟知的那样散澹与潇洒。


梅贻琦先生尝言:“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这句话——不意成了很多人考据大学的标准,亦即“硬件”与“师资”不可偏废。我曾仔细观摩过哈佛大学法学院和埃默里大学法学院的每一个角落,深感这叫做“大楼”的东西,远非粗看之下的生猛与宏大,而是细究之下的金玉其表里,高雅与尊贵,尽在其中。师资方面,美国大学的师资高人云集,仅小女本科就读的威斯康辛大学麦迪逊分校,诺贝尔奖获得者就多达19人,怎不令人肃然起敬。


私下里,我亦庆幸她的青葱年华,远离了雾霾、三聚氰胺和地沟油。


对大多数父母来说,是否送孩子出国留学,远非那么轻描淡写,此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考量,最可虑者,莫过于培养出一个文化、心理上的“外国人”,与本族文明产生疏离感。中国人一向看重亲情,亦对亲情有较大依赖,一旦出现“疏离”,则是令人崩溃的。此外,安全因素也颇让人揪心,美国的枪击案时不时见诸报媒,难免让人心惊肉跳——我有时候恨不得买套防弹衣寄过去,足见内心的担忧与焦灼。


然而,无需多言,这都是小概率事件,尚不足以让人弓杯蛇影。留学的利弊,固然见仁见智,但如此众多的家庭舍近求远,把孩子送到海外留学,虽动机各异,但认可别人家教育质量高,却是心照不宣的。父母的良苦用心,无非是借助优良的教育资源,把孩子培养成才,以期在未来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其实政府又何尝没有类似的苦心——只不过那是为了另一种竞争。从百年前的“师夷”到如今的“保送”,总之是打开国门,让子民走出去,期有“反哺家国”和“洋为中用”,实为中国自强之计。一百多年前容闳的苦心,如今已成为朝野共识。在这个问题上,不要忌讳有多少人移民了,又有多少精英流失了——乡愁是一条剪不断的纽带,没人能摆脱与故土的牵扯。


风笛响过,意味着校园生活的落幕。学止于斯,亦始于此,读书固然美好,却不过是进入职场的前戏,没人能一辈子赖在学校。盛典之后,另一种生活才刚刚启幕。


师承外邦,如何致用于本土?这历来是个问题。对学医的人来说,似乎不存在障碍,持相同的手术刀,修理大致相同的肌体,虽肤色有异,但骨骼脏器并无不同,故能一通百通;然法学却有诸多不便,因理念、渊源、法条、义理有别,致归来的法科学子在中国特色的法域中,虽已“究彼技能”,却颇难转换自如,个中尴尬,尚需认真克服。


以JD为例。


这个学位在美国的含金量颇高,它是成为美国执业律师的敲门砖。颁此学位的法学院,事先须经美国律师协会(ABA)的严格认证。持JD进入美国律所,是顺理成章的选择。然而,我的目光无意追逐他们的足印,只想说说携JD归国的学子。他们的优势自不待言,劣势也相当明显——因为许多人并未系统学过中国法律,却不得不参加中国的司法考试,其中的困难,可想而知。待取得资格,入职律所,能否展现涉外的优势,完全取决于业务的类型。据我所知,目前国内的大多数律所,没有或较少有涉外业务,海归置身其中,不免周旋于国内法务,很难一展所长。因此,对JD来说,要么择大所而栖,要么入职美英律所在华的分支机构,非如此,恐难有如鱼得水的感觉。当然,话又得说回来,一流的教育背景,也并非那么容易辜负,有些知识,注定刻骨铭心;有些理念,注定灵魂附体。当年辍学而归的第一批留美孩童,后来之所以能够大放异彩,多少能够说明稀缺人才的不俗价值。用房龙的话来说,上帝触摸过的人,无论遭遇什么障碍,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孩子留学,我曾担心她洋文精熟,母语生涩;又恐她志存高远,腹少儒书。谈到美国的教育,刘瑜赞美道:大学精神的本质不是让人变得深奥,而恰恰是恢复人类的天真。天真的人,才会无穷无尽追问关于这个世界的道理,譬如达尔文的天真,黑格尔的天真——这种超脱的表达,让我深感不安,我庸俗地认为,人要先学会谋生的技能,再去仰望天空。达尔文的天真,黑格尔的天真,未必是常人的天真。作为父母,我们固然关心孩子的信仰与情怀,但同时也关心她是否学到了谋生的本事。待我问及将来初涉职场的打算,她淡然答道:“年轻律师通常没有自己的客户,而事实上,所里的合伙人都是你的客户,关键看你怎么表现。”仅此一言,让我觉得自己的孩子并不天真,她是懂得谋稻粱的,由此推测,那些“授人渔”的教授们,想必都不是等闲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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