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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律协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在济南召开

2017-09-25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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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国律协业务部


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主办,山东省律师协会、济南市律师协会承办的环境、资源与能源法专业委员会2017年年会暨生态修复最新法律政策及实务研讨会于9月23日至24日在泉城济南召开。


全国人大法工委法案室主任翟勇,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副局长闫景军,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山东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张传亭,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山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苏波等领导出席会议开幕式,全国律协环资委委员、山东省及各地市律协律师代表200余人参加大会。


全国律协副会长张学兵在致辞中指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每年召开年会,就相关业务领域的专业问题进行研讨,对拓展环境律师业务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会议对一些重大环境案件涉及的法律政策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有利于统一律师对业内敏感问题的认识,进而提升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专业技能。张学兵副会长提出,环境、资源、能源法律服务,是律师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开拓、延伸形成的专业领域,环资能委要继续深耕细作,与本行业深入结合,通过自身努力,培养优秀专业律师,使环资能委在行业内更加具有影响力。


山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迟丽华在讲话中指出,全国律协环资能委的年会和研讨会选择在山东召开,对山东省的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提升山东律师的环境法律服务业务能力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积极贯彻中央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精神,为律师从事环境、资源与能源等领域的法律服务搭建了平台,研究制订了《律师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操作指引》,联合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等部门培养了一批有志于从事环保法律业务的人才队伍,为重点领域、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研讨会邀请了全国人大、环保部、国土资源部等多位在业内享有盛誉的专家为大会作主题报告和演讲。全国人大法工委法案室翟勇主任就《土壤污染防治法》的起草情况、主要内容作了报告;环保部环境监察局闫景军副局长对环境监察执法的措施和实施效果作了介绍;中国国土资源经济研究院环境室副主任冯春涛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现状和有关法律问题作了报告;山西民基生态环境工程公司副总工程师王凯富就矿山采空区与火烧区的综合治理发表了演讲。


本次会议共收到论文40余篇,获得优秀论文奖的10名委员和律师结合生态修复PPP项目、腾格里沙漠污染公益诉讼案、常州毒地事件诉讼案及政府收储土地的修复措施及法律问题等作了大会发言。会议还以模拟法庭的形式对某一环境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双方代理人的精彩辩论。


年会召开之前,环资能委选派李军强委员(广东省律协环资委主任)、邹鲲委员(湖北省律协环资委主任),分别以“非诉环保法律服务的实践与思考”“律师的环境法律业务开拓及展望”为题,为山东律师进行一天的业务培训,山东省律师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研讨会期间,环资能委利用晚上召开了全体委员工作会议,对专委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讨论了委员会未来的工作规划。会后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前往山东博翰源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业务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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