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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学习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关于司法改革的论述

2017-10-21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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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许兰亭  全国律协刑委会副主任


10月1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同时就新时期的司法改革工作作出如下部署: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回顾本轮司法改革,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开启以来,到最近召开的十九大,短短几年时间,我们的司法改革就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深度。以当下正在全国推广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为例,控、辩、审三方的关系产生了显著的变化。


第一,本轮改革对律师是重大利好。依法治国离不开律师的添砖加瓦。所谓“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高度重视律师在推动依法治国过程中的作用,对改革完善律师制度、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2015年9月,“两高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对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体系和救济机制作出系统规定。此外,在刑事诉讼中,先后在各地进行的“刑事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试点,更加突出了律师的地位和作用。2017年8月,“两高三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法律援助机构在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可以固定专人或者轮流值班,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2017年10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作出部署。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现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是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实现的重要一环,这对律师以后开展刑事辩护业务将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第二,本轮改革对控方影响深远。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次《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并且《决定》要求健全法律制度,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上述规定对我国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让以后的侦查、起诉工作更符合司法规律。2016年7月,“两高三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司法机关要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等。《意见》的出台有利于检察机关全力以赴抓好证据裁判规则、完善公诉裁量权制度等改革任务落实,切实提升侦查、起诉案件质量,让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成果最终落实到更好地保障人权、维护公平正义上。2016年12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在北京、山西、浙江三地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三地的反贪、反渎、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从检察机关分离,转隶监察委员会。新成立的监察委员会是对权力制约体制的新探索,并且成立后的监察委员会将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与执法、司法机关有机衔接、相互制衡,实现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第三,本轮改革有助于实现公正司法。司法是人权保障的最关键环节,也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近几年,司法机关在保障人权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二是加强对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建立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申诉、控告认真审查、及时处理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论权以及申诉权的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中,法院在审判中通过落实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充分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从而确保“诉讼证据出示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另外,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制定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建立起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规定,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以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综合配套措施,真正做到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这有利于法院以后公正裁判,以司法保障人权。


2017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重要指示。习总书记强调,司法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中居于重要地位,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这几年,我们国家司法机关平反了一些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冤案、错案,这些案件的纠正,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也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有力地推动着刑事司法理念、政策、规则、实践的改革和进步。总的来说,社会民众能强烈地感受到我们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和水平在不断提升。所以,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法律职业共同体还需要长久共同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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