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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风险防控体系亟待健全

2018-01-05 中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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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风险防控体系亟待健全

——北京市东城区律协举办律师执业风险防控研讨会

作者/李铭


随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律师的业务领域越来越广,律所及律师在管理与执业中面临的风险也有增多和扩大趋势,这也是近年来律师执业风险事件频频爆发的原因之一。在此背景下,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1月3日举办了“律师执业风险防控研讨会”,200多名来自东城区以及北京其他各区的律所主任、管理合伙人参加了会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北京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陈强、东城区司法局局长李利平、东城区司法局副局长郝福杰、东城区律师协会会长谢冠斌以及其他区律协领导出席研讨会。   


北京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在开幕致辞中指出,律师执业风险的高发主要由三个方面原因造成,一是不规范的执业行为,二是不规范的执法行为,三是受社会文明程度和社会法制环境的发展程度所限。其中律所和律师能够把控的主要是“不规范的执业行为”这一方面。“律所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中介机构,我们的职业操守、执业行为与社会公众利益联系紧密,执业质量和运作水平直接影响到整个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这就要求我们在为企业上市服务过程中应当切实尽到勤勉义务,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履行职责,杜绝发生包庇甚至主动违法行为。同时,作为证券法律业务执业主体,我们也应深入反思,自查自纠,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京东城区司法局局长李利平首先肯定了东城区律协组织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她指出,律师是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重要推手和中坚力量。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律师自身执业风险防控不仅仅关系着律师自身的安危,也代表了依法治国实践的推进水平,更关系着法治国家的建设。因此,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健全至关重要。为此,律师协会应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加快出台各项律师执业规范操作指引,引导律师规范执业,司法局也将会在这方面加强指导工作。


研讨会以律师在刑事辩护和资本业务两个领域的执业风险为议题展开。来自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相阳法官首先就刑事辩护过程中律师具体执业行为的几点注意事项发表了主题演讲;随后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锡勇和张涛两位律师分享了他们关于律师事务所在资本市场以及其他执业领域的风控体系构建方面的研究成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主任邓寰乐向与会者介绍了私募基金的自律管理问题。主题演讲之后,会议进入圆桌讨论环节,本环节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邱宝昌主持,北京西城区律师协会会长杨矿生、海淀区律师协会会长张小炜、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马江涛、丰台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胡占全、东城区律师协会副会长赵锡勇等五位来自北京各区律协的领导就近期律师事务所热点风险事件进行了深度透析与研讨。


总体来看,律师执业过程中的风险涉及刑事、行政和民事等多个层面,对个体律师来说,执业风险导致的结果可能是巨额赔偿、丧失执业资格乃至牢狱之灾;对于行业来说,律师执业风险损害了整个行业的稳健发展,个别律师不当甚至违规执业的风险还可能损害律师职业群体的声誉。


为规范律师执业行为,防控律师执业风险,与会专家建议应从以下四个层面系统推进律师执业风险机制的构建工作:一是国家从法律法规层面不断完善和细化律师执业相关立法,并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二是律师协会从行业自律的角度,加快出台各项律师执业规范操作指引,引导律师规范执业;三是律所要继续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健全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机制;四是律师自身要“讲规矩、守底线”,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律师执业操作规范。


与会者一致认为,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是一项需要群策群力、长期建设并持之以恒的富有建设性的工作。做好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工作,除律师行业的自律外,还需要公检法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同仁的意见、建议和监督;需要法学理论研究者的研究、支持和帮助;需要媒体朋友的宣传、倡议和舆论监督。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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