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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新作为 为律师行业鼓与呼

2018-03-11 中国律师


3月5日,媒体报道,

广东代表团议案建议组收到议案9件,

均为法律案,

其中建议新制定法律有5件。

简单的数字,释放出一个信号: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

律师作为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正被赋予更重要的法治使命。律师代表也迎来了施展智慧的广阔舞台。今年,司法行政系统里,有22位律师代表走进人民大会堂履行人大代表职责。


广东省律协会长肖胜方,是这其中一员。面对十分紧凑的会议议程,和繁重的材料任务,他幽默地说:“履职,拼智慧也拼体力啊!”


但首次担任全国人大代表,肖胜方立感肩上担子沉重:“不拼,恐怕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自己。”


首次参加全国两会,肖胜方就在短短的时间内做足功课,精心准备2个议案和8个建议,并在两会上积极畅言。他的多项建议带着广东人的“务实”风格,引发多家媒体关注。


与此同时,肖胜方带着律师、广东律师行业“掌门人”的身份,履职也有自己的风格特色——尤其关切法治与律师行业。律家君近日获悉,肖胜方今年所提建议,多与法律相关。此外,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等多个场合,他抓住机会,积极建言,力争促动司法改革与律师行业发展。

建言有范


一、促进司法体制改革,他建议

1. 修法以解决关键证人不出庭问题

今年,肖胜方拟提议案里,有一项与证人出庭制度相关。众所周知,在刑事审判中,知晓案件情况的关键证人一旦不出庭,将对刑事审判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为此,肖胜方在议案中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款的“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自由裁量决定权模式,修改为“法院没有正当理由拒绝”的自由裁量决定权限定模式。

2.将看守所移交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看守所作为刑事司法制度中重要的一环,多年以来为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充分的保障,也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肖胜方说,看守所的本质是审前羁押场所,其目的是服务和保障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并确保被羁押人员的基本人权,但在现行的管理机制之下,其基本职能出现了部分扭曲和偏离。他提出一系列建议,具体包括将全国各级看守所管理体制上全部转隶司法行政机关。

3.修改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相关规定,破解民事执行难

近几年,在最高法的部署之下,各级法院多措并举,执行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时至今日,我国各级法院仍普遍面临执行“老大难”,严重影响了法院权威和司法的公信力。

肖胜方提出,现有缺陷,是由于作为制度的法律基础存在不足,要根本地解决这个问题,还是得对上层制度设计进行修改和调整。他深入分析民事执行现有基本程序和弊端,建议从制度上对《民事诉讼法》作几个层面的补充和修改。他提出数条修改建议,比如从判决生效后即对被执行人进行约束,明确规定其向法院报告履行情况,强化被执行人报告制度;建议可由法院启动强制执行,从根本上免除当事人另行申请强制执行的烦恼。

二、关切律师行业发展,他建议

1.推动律师调查令制度落到实处

为破解民事诉讼取证难,依法保障律师权益,近几年,全国多地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并取得良好效果。比如,广州市司法局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推动下,广州自去年7月推行该制度,半年共签发律师调查令逾千份,有力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律师执业环境。但是,仍存在律师持调查令遭到部分民众质疑和被调查单位设障碍阻止的情况。

因此,肖胜方提出,建议在民事诉讼法层面确立律师调查令制度,进一步完善调查令的法律地位,以此让律师更好地发挥专业法律代理人事实调查、证据搜集的作用,向法官全面阐释案件真相,同时也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一定程度上解放法官,让其聚焦司法审判主业。

2.修改《律师法》打通律师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

律师行业的管理既要有关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管、行业协会配合,又需要从业人员的严格自律,更重要的是律师事务所实现对律师的科学管理。但因各种因素影响,律所对对律师的管理大部分都处于只要本所律师不违反执业纪律、职业道德就不必管的“底线安全观”管理观念,师事务所主任也往往处于无为而治的无管理或弱管理状态。

然而随着司法环境新形势的转变,对律师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因此,肖胜方认为应根源上解决问题,让《律师法》作为一部组织法,对律师事务所这一执业机构的责、权、利,作出更多具体规定。肖胜方建议,修改《律师法》应参照《公司法》,大幅度增加律师执业机构的权力和义务相关条款设置,让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主任既有法定的责权利,也可以切实按照规定行权办事,从而实现对律师的科学管理。 

三、专业视角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他说

1.增加财政预算,将律师行业纳入现代服务业

讨论政府工作报告中,肖胜方提出,应将律师行业纳入现代服务,建议政府给予相应的财政投入,支持律师人才培养。

谈及加大财政投入,肖胜方还关注到一个现象。他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但目前,很多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并没有专门的财政预算,这导致有些地方政府没有实行采购法律顾问服务。即便有,也存在采购金额偏低的现象,这不利于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他建议,财政部门在此方面能有所关注,增加预算。

 2.热议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为律师在中大有可为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强调要完善相关体系建设。其中,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肖胜方对此表示关注,并且认为律师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大有可为。

他说:“比如,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律师调解试点以及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在社会治理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广大律师参与其中,既可以为党和政府分忧,为依法行政提供法律保障;也可以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更可以为百姓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3.严谨表述,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肖胜方从法律专业角度出发,提出很多细致的思考和建议。个人所得税也是今年的热门话题,但在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候,肖胜方发现,几乎都将起征点和免征额并用,搞混了。

他指出,征额是指课税对象就其全部数额中规定的免予征税的数额,准确地说是费用扣除额。而起征点,也称为征税起点,是指课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予以征税的税法规定。具体来说,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对照个人所得税法,显然应该是“免征额”,而不是“起征点”。因此,他建议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改为“个人所得税免征额”。


两会小观察

“我是一个爱琢磨的人,今年所提多与法律相关,都是来源平日工作的观察、思考。”肖胜方在面对媒体提问时,回答朴素。


而这源于“日常的观察、思考”,实际是在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发挥专业优势,这恰恰是代表委员们履职议政最富有底气、也最有效率的打开方式。


肖胜方说,有人会给他温馨提醒,过多关注自己行业,是否会给人“本位主义”的印象?肖胜方则表示,允许自己有这样的“私心”。


“作为4万律师的会长的代表,我如果都不敢理直气壮的关心关注和关爱我们自己行业,那我们行业可以依赖哪方面的代表发出我们的声音呢?”


对此,律家君则认为,条条大道通罗马,律师行业本身具有很强的公共性,担负着维护当事人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如能为行业注入更多春风,便是践行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使命。


来源/广东律师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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