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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论坛】探索原农村社区转型与规划实施的新路径——深圳市土地整备留用地划定研究及政策建议

2016-06-03 兰帆等 同济规划TJUPDI
第5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 创新论坛: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 -



2004 年深圳实施全面城市化,但由于经济关系没有理顺,约393 平方公里土地仍然由原农村社区实际控制,其中35% 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公共基础设施欠账多、落地难,原农村社区成为规划实施的薄弱环节。由于产权不清晰、利益关系复杂,部分土地游离于规划管理之外,成为违法建筑的高发区。一方面,大量公共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无法实施,另一方面,原农村社区土地无法按规划开发,利益难以显化,影响转型发展。土地陷入“政府用不了、社区用不好、市场无法用”的困境。虽然已出台一些政策,但仍然无法统筹解决原农村社区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和规划实施难题。本研究以创新土地整备留用地划定为突破口,围绕土地整备利益共享机制和土地整备留用地规划研究,建立原农村社区的土地整备政策体系,推动原农村社区转型与规划实施。


 主要思路

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促进城市规划实施,实现城市转型升级,是土地整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这一目标,研究确定以“底线+ 基准线”为总体思路:以公共利益作为土地整备的切入点,通过划定土地整备底线,优先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对于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以外的用地,通过确定土地整备基准线,综合运用规划、土地、资金等多种政策工具,实现政府与原农村社区的利益共享。所谓基准线,是政府认可的,市场基本接受的,为了利益分配而事先划定的参考线。在基准线之内,政府给予政策奖励;超出基准线,则要提高实施成本。


 研究内容

(1)公共利益优先,提出原农村社区规划实施的底线思维

以原农村社区控制用地为研究对象,分析原农村社区空间特征,指出公共基础设施欠账多、用地权属不清晰、利益分配规则模糊是阻碍原农村社区转型与规划实施的症结所在。为保障城市公共利益,加强规划实施,明确政府储备不少于35% 的土地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时,结合《深标》要求,明确社区留用地需安排不少于10% 的土地用于社区配套,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原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型。


(2)促进规土融合,建立容积率- 地价联动的利益共享规则

通过分析土地增值收益的过程和各方利益分配格局,提出建立土地整备利益共享机制。本研究探索建立密度分区、用地贡献率、留用地地价联动的利益调节规则,加强规划土地政策融合,实现各方利益平衡。以密度分区为基础,加强社区留用地规划引导,落实《深标》管理要求;结合建设用地贡献率,引导社区多贡献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建立社区留用地的地价容积率基准,合理调节土地收益分配,实现各方利益共享。


(3)创新研究方法,结合大数据处理和实证研究提炼政策参数

基于GIS 平台的“大数据”分析,以原农村社区控制用地为研究对象,剖析原农村社区用地特征和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要点;结合“规划一张图”分析,明确原农村社区规划实施的底线要求;结合案例实证研究,通过数据分析和多方案比较调教政策规则、提炼政策参数,提高政策可行性。


(4)剖析利益格局,基于经济测算评估政策绩效

结合15 个原农村社区案例开展经济测算,分析原农村社区与政府的土地、建筑、资金所得,以及各方增值收益规模。同时,加强政策绩效评估,通过与相关政策的横向比较,提炼政策要点,分析不同政策下的利益格局,评估政策适用性。


(5)体现政策导向,建立规划容积率核算方法规范技术审查

留用地规划是通过沟通协商确定社区留用地范围,并结合原农村社区利益诉求编制留用地规划;社区基于自身利益出发,往往提出较高的规划利益诉求,给规划管理带来压力。因此建立规划容积率核算方法为规划管理的核心和难点。研究提出规划容积率在《深标》密度分区与容积率修正的基础上,设立建设用地贡献率基准线,鼓励原农村社区多贡献建设用地,合理分配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的增量利益。以相对统一、公平且高效的核算方式审核原农村社区和政府之间的利益分配。


 实施成效

以此研究为基础,先后指导了坪山新区的南布、沙湖社区“整村统筹”土地整备项目实践,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已获得市政府批准。随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出台《土地整备利益统筹试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2015]721 号)和《土地整备留用地规划研究审查技术指引》(试行),实现研究成果向公共政策转换。土地整备利益共享体系正在逐步完善。


作者:兰帆、林强、游彬、陈赐迪(深圳市规划国土发展研究中心)

本文为第5届“金经昌中国青年规划师创新论坛”——分论坛三“城市更新与社区治理”宣读论文精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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