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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养老保险要来了!

2017-07-07 黑龙江行风热线

7月4号,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商业养老保险在健全养老保障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等方面重大作用。商业养老保险会给老百姓养老带来哪些实在利好?又有哪些政策创新? 

商业养老保险是商业保险机构提供的,以养老风险保障、养老资金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保险产品和服务,是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监会新鲜解读

“加速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原因在于我国老龄化社会的加速到来”,保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主任袁序成介绍称,“我国2000年就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当时人均GDP也就800美元左右,未富先老。2016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就已达2.3亿,每年有将近800-1000万人迈入老年人行列。”

推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意义在哪里?

“首先能使老年人“有闲有钱”,保证社会稳定;其次能促进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发展。养老金是长期资金,保险机构是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特别适合投资建设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的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建设,为资本市场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最后,契约式的商业养老保险,带有半强制的储蓄性质,也有利于培养人们的商业保险意识,尽早为未来做出财务安排。”

《意见》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好处?

1、对商业保险机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并于2017年年底前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依法依规在投资开办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门诊、康复中心等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3、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在房地产交易、登记、公证等机构设立绿色通道。

信息来源

经济之声、中国经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政府网

来源:龙视新闻联播

出品人:刘洪源

编辑:耿悦

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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