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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哈尔滨繁华商业街停车费拟调为4元/时 15分钟内免费

2017-07-08 黑龙江行风热线


停车费

7日,经哈尔滨市政府批准,市发改委举行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会,拟将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道路一类停车泊位的基础时段停车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小时4元。

听证会上,哈尔滨市发改委陈述了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听证方案。拟将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一、二类区域内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泊位规定为此次道路停车收费调整的实施范围。按照“暂停不收费、短停少收费、长停加收费”的原则,拟将哈尔滨市繁华商业中心道路一类停车泊位的基础时段停车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小时4元,其中,每半小时2元;道路二类停车泊位的基础时段停车收费标准确定为每小时3元,其中,0-30分钟1元,30-60分钟2元。同时,按照“收费道路停车泊位停车十五分钟以内不得收费”的规定,基础时段15分钟内免费。

同时,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对交通场站等场所及周边配套停车设施服务,鼓励推行超过一定停放时间累进式加价的阶梯式收费”、“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区域可实行较高收费”的规定,拟从道路一类停车泊位基础时段后,第2小时每半小时收费3元,第3至11小时每半小时收费5元,第12小时每半小时收费2元,24小时收费104元,总收费额比现行标准提高42%;道路二类停车泊位基础时段后,第2至12小时每半小时收费1元,24小时收费25元,总收费额比现行标准下降4%。

据悉,此次听证会参加人共27人,参加人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从不同角度对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调整的理由、原则、依据、实施范围、调整标准等,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和论证,充分表达了各自的观点和意见,一致对调整方案表示认可。

会后,哈尔滨市发改委将按规定并根据听证会参加人笔录制作听证报告呈报市政府审批,待市政府批准并经市人大常委会审定后,哈尔滨市调整繁华商业中心区域道路停车泊位收费标准政策将于近期出台。(东北网)


来源:黑龙江日报

出品人:刘洪源

编辑:耿悦

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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