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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乱收费、物业不合理收费...我省发布上半年价格投诉热点,网络购物首次上榜

2017-07-15 黑龙江行风热线


记者从省物价监管部门获悉,201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接到价格投诉咨询举报5603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9.02%。停车收费价格、物业管理、商品零售价格依旧位于投诉榜首,网络购物首次上榜。

按投诉咨询举报件数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


第1位:停车收费价格,914件,占16.31%;


第2位:物业管理,597件,占10.65%;


第3位:商品零售价格,499件,占8.9%;


第4位:交通运输收费,443件,占7.91%;


第5位:医疗药品价格,422件,占7.53%;


第6位:资源价格,357件,占6.37%;


第7位:行政机关收费,297件,占5.3%;


第8位:社会服务,239件,占4.27%;


第9位:教育收费,177件,占3.16%;


第10位:网络购物,150件,占2.67%。

  停车场乱收费

  大庆市居民举报大庆市萨尔图区大君停车场存在乱收费行为。大庆市萨尔图区物价监督管理局对该停车场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停车场对停车2小时内的车辆(客车7座以下,含7座)收费2元/次。违反了庆价函发﹝2016﹞29号文件中对于客车7座以下,含7座收费标准为1元/每次(一次不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重新计费,超过10小时按10小时计收)的规定。责令该停车场立即改正,处以5000元的罚款。


  物业乱收费

  大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群众举报,杜蒙县南湖国际物业公司按500元/户的标准违规收取装修拆改保证金,共20户合计10000元。经调查,情况属实。杜蒙县物价监督管理局责令该物业公司改正其收费行为,将收取的10000元装修拆改保证金退还给业户。


  物业不合理收费

  安达市群众投诉,反映其在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某开发企业要求收取2017年10月—2018年10月此时段的物业管理费和供热费以及垃圾清运费、水电表费等多项不合理收费。经安达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属实,责令开发企业停止不合理收费,并将多收的不合理费用5832元退还投诉人。


  超市不“明码标价”

  牡丹江市一市民举报,某超市在销售猪肉时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的脊骨、猪肉馅、精肉、鲜肉馅等商品使用未经物价部门监制的价格牌,而且商品价格牌内容填写不全。经核实,情况属实,责令改正,对其给予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超市商品“标结不一”

  鸡西市市民张女士反映,在某超市购买2L装可口可乐,货架处的标签标注的价格为4.9元/瓶,但结账时却被收取5.3元/瓶。经调查,当时该超市这款商品正处于促销活动期间,销售价格由5.3元/瓶降为4.9元/瓶,但超市电脑结算系统未及时调整,出现结算价为5.3元/瓶的差错。鸡西市物价监督管理局要求该店认真做好商品明码标价工作,及时对商品标价签和电脑结算价进行对比核查。该超市负责人表示,愿意退还消费者多收价款并给予适当的补偿。张女士对此表示满意。


  下一步,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举报热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或通过12358价格举报系统(http://12358.ndrc.gov.cn/ )进行网上举报。(东北网)



来源:黑龙江日报出品人:刘洪源编辑:耿悦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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