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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持续震摄!这些人因车子、面子、票子被处理

2018-04-04 黑龙江行风热线


正文共:1118字  预计阅读时间:3分钟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对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出了新的战略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重点任务,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不正之风死灰复燃、反弹回潮。3日,省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

1.肇州农商银行副行长苏海波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14日下午,苏海波擅自驾驶单位公车(黑EXQ963)回居住地哈尔滨市巴彦县过年,后又驾驶该车到巴彦县某商务会馆洗浴。2018年3月,苏海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肇州农商银行董事长于志刚、监事长赵峰、办公室主任高继武因履责不力,落实公车管理制度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哈尔滨市双城区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违规租车问题。2017年3月至12月,该中心违反《哈尔滨市2017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未经政府采购程序,租用两台私人车辆用于下乡检查使用,共支付租车费21.6万元。对此,该中心主任乔元波、副主任彭金喜负直接责任。2018年3月,乔元波、彭金喜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省农垦总局嫩北农场第一作业区主任王立君大办喜庆事宜问题。2017年2月,王立君向组织申报女儿结婚,拟单方宴请10桌,而实际分两批安排宴请共14桌,违反了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2018年1月,王立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宾县住建局墙体材料改革办主任黎明用公款核销个人费用问题。2015年9月和2016年9月,黎明两次因私乘飞机去河北省三河市看房子,产生交通费共计3040元。2017年1月,黎明在报销去北京招商引资费用时,将个人去三河市的3040元票据混入其中,宾县住建局主管副局长王建军未仔细审核就签字同意报销。黎明还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2月,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作风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以徙木立信的精神,坚持不懈抓下去。全省各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到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强决心,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使优良作风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对照通报曝光案例进行自查,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不断提高政策把握水平,坚持铁面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盛季轩)

 

来源: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出品人:刘洪源

 编辑:陈宇、耿悦

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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