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吧补课老师!黑龙江重拳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严查“课上不讲校外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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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从何时起,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
很多家长选择把孩子送去
各式各样的培训机构。
不少学生的周末、寒暑假
大部分时间都是在
培训班和补习班里度过的……
但是现在社会上教育 42 30353 42 12958 0 0 4929 0 0:00:06 0:00:02 0:00:04 4928训班鱼龙混杂,
有些不仅加重了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
而且相反地
孩子的成绩并没有提高,
更产生了厌学情绪,
影响了校内的正常教学.......
《方案》指出,要加强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严禁有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办学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
严禁“无证无照”、“有照无证”和“超范围”办学,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将培训成绩以各种形式提供给中小学校,严禁开展参加培训学生有关升学情况的宣传,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知识教学类(如语文、数学、奥数等)学前班。
坚持依法从严治教,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
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对于中小学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教学或管理的,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同时对学校的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并进行通报。
举报电话、信箱
黑龙江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451-53628962
邮箱:fzgh012@126.com
来源:东北网
出品人:刘洪源
编辑:陈宇、耿悦
审核:赵艳娟、徐扬、孙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