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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这段“重合”的婚姻……
因与丈夫感情不和
“回头”找前男友结婚
2018年4月姜丽与老伍在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他们夫妻便去深圳打工,在外地的日子并不富裕,生活很快磨尽了两人的激情。
没多久姜丽便开始嫌弃老伍年纪大、收入少,逐渐地连老伍的呼噜声也成了夫妻二人吵架的导火索。
结婚不到一年的姜丽“忍受”不了这样平淡无味、捉襟见肘的生活,索性离开深圳回到临潼找到了前男友张明。
二人感情发展迅速,2020年初姜丽和张明开始了同居生活,于同年8月25日与张明举行婚礼,二人自此安心地以夫妻名义住在张明家,期间姜丽隔三差五回一趟“前夫”家……
这段“重合”的婚姻一直持续到2022年9月,张明家中老人去世,姜丽连“遮遮掩掩”都忘记了,老伍这才发现端倪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形式,分别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生效后,婚姻关系方解除。如果一段婚姻关系尚未解除就开始下一段婚姻关系,就涉嫌重婚。涉嫌重婚不仅仅是道德的谴责、社会评价降低,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重婚罪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文中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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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 | 杨帆 图 | 网络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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