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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骊明工作室】一份检察建议守护景区游客头顶上的安全

临潼检察
2024-10-23




“感谢检察机关!废弃LED屏的拆除不仅保障了楼下百余名《长恨歌》演职人员的安全,更为来往路过的游客排除了‘头顶’的安全隐患,我们再也不用为每年夏天临潼的下山风而揪心了!”

陕旅集团华清宫公司有关负责同志激动地握住承办检察官的手,这件事要从2022年底临潼区检察院一次人大代表的走访说起。


陕旅集团华清宫景区是全国首批5A级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2年12月,临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走访西安市人大代表、时任陕旅集团华清宫公司党委书记姚新垣时了解到,有件“烦心事”一直困扰着企业。

数年前,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将办公楼楼顶对外出租,A公司作为承租方与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十年,并在楼顶设置巨型LED屏幕投放广告。

A公司在完成LED屏幕设置后仅依约支付两年租金,且关停设备拒绝后续维修维护。

随着时间流逝,该设备年久失修且设置期限已满,逐渐出现支撑硬件松动、LED单元板脱落等问题。

改制后,骊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归华清宫公司管理,但该公司并非该屏幕所有权人,无权对该屏幕进行拆除。

在无法与A公司取得联系的情况下,无奈多次采用钢板加固、固件支撑等方式最大限度排除安全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西安市临潼区某局分别于2021年4月14日、2021年7月22日、2022年5月7日向出租方陕旅集团华清宫公司、承租方A公司以《通告》《通知》《函》的形式告知违法事项及处罚方式,但截止2022年底检察机关走访时存在安全隐患的LED屏幕仍未拆除。

了解事情原委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依法行使行政检察职能,多次与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的行政机关进行座谈,深入了解本案行政处罚程序与拆除决定的落实情况与存在的困难,并针对《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认识交换意见。

会后,临潼区人民检察院针对本案行政处罚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长期存在的问题向该局制发《检察建议书》。

目前,涉案的巨幅LED显示屏已完成拆除工作,确保暑期旅游高峰到来时往来游客的人身安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从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入手,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更是为服务临潼辖区旅游安全环境、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下一步,临潼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为推进“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行政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坚决落实党中央“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六稳”“六保”中的重要作用,以高质量能动履职助力辖区经济发展,更好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源  |  临潼区检察院
图文 |  丁雨薇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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