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小案暖民心】“小案不小办”,化解矛盾促和谐
“我确实是太冲动了,不该动手打人,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们兄弟俩现在关系也缓和多了”。
今年8月,检察官在回访一名因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放时,张放激动地说到。
案情回放:
“当时那个钱的事情怎么办?”
“现在没钱,迟些时候再给你。”
“我现在就要钱!”
2022年1月的一天,张放驾车途经周谦家门前,见周谦的车停在门口,便下车来到周谦家中“要债”,二人因此发生争执和撕打。张放顺手拿起一把铺瓷砖所用的“木槌”击打周谦头部,造成周谦左耳郭受伤、头皮裂伤,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2023年3月,公安机关以张放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临潼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办案中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张放与周谦本是兄弟,原本兄友弟恭,关系融洽,2022年二人发生经济纠纷才导致关系急转直下。如果简单地就案办案,一诉了之,势必会加剧二人之间的矛盾,成为影响和谐的不稳定因素。
冤家宜解不宜结。检察官决定走访双方家庭,主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通过释法理、讲道理、说情理,促使张放认识到自己犯罪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性。
经调解
周谦也谅解了张放,并希望办案机关能对张放从轻处理。
为了妥善化解矛盾,修复受损害的社会关系,检察官还委托临潼区司法局对张放适用非监禁刑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经评估,张放符合社区矫正条件。
承办检察官在听取了值班律师和张放的意见后,积极与法院沟通,提出了有期徒刑一年并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并与张放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开庭审理
2023年5月,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放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为了解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间的表现,预防其重新犯罪,2023年8月,检察官对包括张放在内的多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缓刑人员进行跟踪回访,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回访中,张放对自己的冲动行为悔恨不已,并表示通过调解其与周谦之间的经济纠纷也解决了,自己被判缓刑后两个家庭之间的关系也没有受到影响。检察官鼓励张放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工作,切莫再冲动行事。
办小案 暖民心
司法办案连着民心,每件“小案”对老百姓来说都是“天大的事”。临潼区检察院在办理常见的轻罪案件过程中,坚持将矛盾化解放在突出位置,积极能动履职,克服简单程序了结、机械办案、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以求极致的标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件“小案”,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内容、形式均存在改编
文中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请理性阅读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 | 程阳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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