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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大吉】新春第一庭:检察官剑指“电信网络诈骗”

临潼检察
2024-10-23


2月18日,临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梁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在临潼区法院公开审理。临潼区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拉开了我院新春“第一庭”,也为群众送上了一份特别的新春法治“年礼”。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至9月,被告人粱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伙同他人以梁某某、张某某、郭某某等人名义办理并安装8条政企宽带,开通128条固话,使用上线“如意”提供的语音网关、电脑等设备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期间,被害人段某某在接到前述固话拨打的诈骗电话后被骗16.66万元

8条政企宽带,128条固话线路,16.66万元的经济损失!这样的案件是贴近民生,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更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









庭审现场:




“被告人梁某某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出具了相关证据,并发表了法理、情理相融合的公诉意见,并就案件事实提出了量刑建议。法院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部予以采纳。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军权表示,在帮助行为高度碎片化的背景下,各个环节的行为人只需参与其中一小部分,却在整个网络犯罪产业链条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很多被害人一生积攒的血汗钱在一夜之间被骗走,这已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我们检察机关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希望通过一个个案件的办理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足。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新的一年里,临潼检察人将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能动履职,勇毅前行,不断推动临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 | 薛艳红   图  |  李繁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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