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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检·以案说法】惯犯小偷将医院作为“发财”之地……

临潼检察
2024-10-24


患者在医院就医治病本就让人很“上火”

谁料还有小偷“火上浇油”

将贼手伸向医院就诊的患者及家属

把医院作为了自己的“发财”之地!


安全教

 2023 年12月,曹某夫妇二人去医院就医住院期间将自己的钱包放在病床旁边的柜子里,柜子没有锁子,等曹某夫妇下楼买东西回来后,便发现柜子里包被翻动,钱包内数千元左右现金不翼而飞。

曹某丈夫说,当时他们二人出去买东西的时候有个陌生男子在走廊上鬼鬼崇崇地朝每个房间看,当时他也只是有一丝怀疑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才让小偷偷盗得逞。

经审查,周某曾在202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此次“重操旧业”的周某再次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在医院除了有治病救人的医生护士、看病就医的患者及家属,可能还有潜入医院的“伪装者”,他们将“贼手”伸向病患或陪护家属。

请广大群众在医院就诊时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务必将现金、手机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保管,对身边故意接近的陌生人要多加小心、提高警惕,发现被盗后及时报案。




普法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亲友财物的,其“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入罪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认定犯罪数额、情节标准的指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六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内容、形式均存在改编

文中涉案人员姓名均为化名

请理性阅读


来源  |  临潼区检察院

文 | 王丹媛   图  |  网络

校对 | 李繁   审核 |  闫静    编辑  | 米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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