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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9月18日上午12时和田市城区鸣放防空警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防空警报鸣放暂行规定》(新政发〔2005〕38号),决定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2时00分至12时19分(北京时间),在和田市城区试鸣放防空预先、空袭、解除三种警报信号,每种警报信号间距时间为5分钟,警报鸣放过程共19分钟。
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空袭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次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鸣响,时间为3分钟。
届时,由和田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听到防空警报后,请不要恐慌,保持正常的生产、生活、工作秩序。
特此公告!
和田地区行政公署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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