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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 查处扶贫领域问题822件组织处理694人

2017-09-14 和田零距离

近日,和田地区召开地县、乡、村四级干部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精神,参加此次会议人员达2000余人。

地委委员、地区纪委书记邹令春传达了自治区纪委召开的全区贫困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会精神,全面分析了监督执纪发现的脱贫攻坚不够精准、干部作风不严不实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从四个方面精准监督执纪问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据了解,和田地区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月报告、季通报、半年研判调度”工作机制,加强与扶贫办及信访、审计、发改、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交通等相关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信、访、网、电”举报体系与扶贫大数据相互衔接的监督平台,充分运用信息化数据,精准发现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底数清。

该地区注重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触犯纪律“底线”的严肃查处,深入分析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形成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综合分析报告,列出问题清单,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或建议。督促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扶贫领域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扎紧制度笼子,及时改进不足,从源头上治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和田地区先后制定出台《和田地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意见》《和田地区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办法》,紧盯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不坚决、不到位;年度脱贫计划和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力、进展缓慢;扶贫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假脱贫”“被脱贫”,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问题线索处置不及时、处理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不查等失职失责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既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坚持“一案双查”,对脱贫攻坚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的,实行党委、纪委“双问责”,对该问责而不问责、问责不严不实的,进行再问责,用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今年以来,和田地区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822件,组织处理69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15人。(和田地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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