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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交管部门就这些问题约谈7家企业

12月29日下午,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运管部门约谈被通报曝光的7家“高风险企业”法人、负责人,通报“高风险企业”所属车辆发生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未处理情况,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和车辆未按期年检、报废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情况,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

据了解,为深入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系列安排部署和公安道路交通管理“百日安全行动”要求,地区公安交管部门会同运管部门切实加强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货车等重点车辆的交通监管,督促重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单位切实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消除运输企业安全隐患。对此次发现的7家“高风险”运输企业,与其签订保证书,限期于2019年1月7日前对逾期未审验、未报废、违法未处理车辆进行全部清理。

7家企业均保证,今后企业公司名下所有车辆在临近检验期90天内全部审验完毕,每月将其名下所有车辆违法处理完毕,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报废。加强企业监督责任落实,对注销车辆上路行驶产生的后果,依法追究企业法人、负责人的法律责任。(来源:和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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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孔凌   责编/李保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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