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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停电处理、限期搬迁!里水重拳整治39间出租屋经营户
近日,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里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所、综合治理办、应急管理办等部门对前期摸排的洲村社区出租屋进行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95余人,检查45间经营单位,对39间经营单位派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场作停电处理,并要求限期搬迁。
里水多部门联合行动,对洲村社区出租屋进行整治。
在社区内某高层出租屋,首层商铺被用作了生产储存手机数据线的经营场所,现场可见,一箱箱的数据线随意堆放,消防通道缺失,安全隐患突出,检查组给经营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严肃教育出租屋业主,首层商铺承租方要合法合规经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根据《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出租屋首层只能用作居住场所或《佛山市商事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中所包含的经营事项,如食品经营、洗染服务、摄影服务、理发及美容服务(不含医疗美容)、家用电器修理等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相对较小的经营事项,但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歌舞娱乐、游戏游艺、易燃易爆品经营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安全的经营项目。首层以上的楼层只能用于居住场所使用,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检查组对出租屋居住场所进行检查。
消防安全、安全生产事关业主和经营者生命财产重大利益,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环境,接下来,里水各部门将继续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行动”。
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珠江时报 记者:陈志健 通讯员:王晓珊
编辑:佛山新闻网 杜婉容
校对:黄绮珊
审校:陈淑仪、朱嘉泳、何锦婷、吴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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