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式“剥夺政治权力终身”,佛州前重罪犯投票权争议介绍
9-10月份美国围绕大选不出意外地爆出大量新闻和各种谣言。鉴于我的写作速度很慢,只能一个个说,时效性不保障。今天讲的是美国的投票压制。
如果你并不关心大选,那可能会错过一个只热了一天的小新闻——《布隆伯格筹1600万美元给佛州3万前重罪犯缴“罚款”,共和党称有“贿选”嫌疑》
(不同中文自媒体用词会有小差异,比如“筹款”可能写成布隆伯格“出钱”,“前重罪犯”可能写成“重罪犯”或“囚犯”,“嫌疑”两字可能去掉,等等。不同的用词会令读者观感不同。)。
本文将尝试说清此事的来龙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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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佛州之前,我先从“选民压制”(voter suppression,也译作“投票压制”或“压制投票”)讲起。当前美国的投票体系已相当成熟,大选前,每天都会有不同机构针对不同地区的民调出台。但对候选人来说,民调领先并不会让他/她自动赢得胜利,只有支持者走出家门去投票才行。因此,怎样能让自己的支持者跑出去投票,对手的支持者呆在家里,就是每个候选人及其团队最重要的任务。自美国建国以来,每个政客、党派都为此想过很多方法,其中见效最快的手段之一,就是选民压制。
近几十年来,美国选民压制的争议焦点主要在两处。一个是投票站设置,另一个是选民证件法。
投票站设置是指,在A党占优势的选区多设投票站,而B党占优势的选区少设投票站。这样就会让A党的支持者投票方便而B党的支持者因为要排长队(特别是11月初在很多州已经比较冷)而部分放弃投票。很久以前,竞选者们就发现,一场暴雨就可能让投票率显著下跌。投票的难易程度会明显影响投票的人数。相比不可预测的暴雨,能够人为决定的投票站设计,显然更具针对性。
听起来似乎不可思议,就算要排4-5个小时队,四年里总共也就这一天,你克服一下行不行?对于个人来说,当然可以。但对群体来说,群体的选择是固定的,不受主观意愿影响。排队时间越长,占据一定比例的不热情的投票者就会离开,投票的人数比例必然越少。几个聚居区的投票压制,稀释到全州,也许只是让某个党派相对减少了2%-5%的票数,但在两党差异往往也就在1-2%左右波动的摇摆州,这就是决定命运的一招。所以该做法在摇摆州相当常见。
另一个近年来吵得很欢的方式则是“选民证件法”。简单说就是投票要出示有效证件。
反对证件法最重要的理由是没有证件验证也极少有人投假票。即便抛开冗长的选民注册和验证步骤不提,从动机上也很好理解。在几万票乃至几十万票定输赢的选举中,即便你作假多投一票,也不会改变什么结果,却往往会犯下重罪。所以投假票的利益和惩罚完全不匹配,使得这种犯罪方式并不流行。真正有效的投票作假案件,通常是处理选票的人所犯,而非投票者。总统大选近数十年来总共也就抓了两位数的投假票者,其中不少还是因为对法规不熟悉(比如非公民去做了选民注册并投了票)。
以前从来不投票、不了解整个选票递送、验证、计票规则的群体,会倾向于认为美国大选投票作假很容易,而华人群体中很多人特别契合这个特征。不但对阴谋论照单全收,甚至有些算不上阴谋论的也信。比如在推特上,有个美国老妇人,可能是头一次投票(特朗普在2016年唤起了大量从不投票的低教育农村白人选民),投完回来上推特哭诉:投票站给的票上全部是民主党候选人,共和党的一个都没有。这个视频在英文圈没有热起来,因为人家一看就知道你走错投票站了,去了民主党初选的票站。但在推特中文圈上,被瞬间转了两千多次。几乎清一色的表示投票站公然作假。
但对中国人来说,即便相信假票很少,却依然难以理解:就算没人投假票,投个票出示证件证明自己又怎么了?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
然而,这个认知,是在中国成年人里,人人有身份证,没有就寸步难行的背景下。在美国,并不是人人都有法定证件。不少穷人可能没驾照,只认驾照的话,穷人投票就难。有些州拒绝为变性人提供新的变更性别的证件,或要求出示法院判决及医院证明才能投票,变性人群体就会害怕信息与证件不符而不去投票。如果把“持枪证”作为合法证件看待,就会对共和党有利,因为不持枪的人可能要耗费成本去办其它证件。如果把大学“学生证”作为合法证件看待,就会对民主党有利,因为不读大学的人可能要多耗成本。当然你可以质问,没有相关证件,去办个证件不就行了吗?又不麻烦。但你考虑一下,这事和排队是一样的,排队几个小时就可以对投票造成不小的影响,办个证件同样需要大量时间成本。当没有特定证件的人需要去办证才能投票,等于是对不持该证件的人群形成了投票压制,这个群体会因为各种麻烦而减少投票率。而且,行政机关可以通过设置程序或限制时间地点,把办证这事儿变得有点儿难。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投票时实施选民证件法,在一个胶着的选区,谁赢谁输,取决于立法者认什么证件,行政机关办理证件的难度,这就把选民的权力部分移交给了议会和政府。
当判断选民的权力转移后,就非常容易形成一个循环。某群体由于难以投票因此在议会中占少数,也无法占据行政机构。此时,议会优势方会进一步立法压制该群体的投票,并且与行政机构合作,再通过任命法官,从流程和法律上打造一个系统,保证这个压制的有效性。令该群体在议会的代表性进一步减少。
这并不是猜想,而是美国社会长期存在的历史和现实。美国为什么没有醒目的第三党?美国黑人为什么历史上长期不投票?你都可以从体制上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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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尽管以上那些措施或许能影响一定比例的票数而显得不太公正,但相对来说,它还是比较“温柔”的。一来,它把社会影响只限制在投票,你做其它事情并不会感到太多阻碍。二来,它不是“强制”式的,你真想投票,无论是办证还是排队,“努力”一下总是做得到的。顶多支付少量时间或金钱损失。
而比较“狰狞”的方式,就是这篇文章要讲的——剥夺公民投票权。
剥夺投票权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美国总统大选原本只允许规定的财产线以上的美国白人成年男性投票。1856年,无财产者获得了投票权。南北战争之后,1870年,黑人获得投票权。1920年,女性获得投票权。随着时间推移,印第安原住民(1948)、亚裔移民(1965)、18岁-21岁公民(1971),部分海外公民(1986)、无家可归者(2000+)陆续获得了投票权保障。以上所标注的年份并非改变的那个瞬间,而是维权者在各州漫长的、拉锯式、陆续批准的战斗中被视为基本胜利的标志性时刻。
这也是投票权运动前进的趋势,就是不断覆盖更为广泛的人群。
那目前投票权斗争的前沿在哪里?其中之一是:前重罪犯。
美国这里的“重罪”(felon)和我们中国人理解的“重罪”,有一些差异。在中国,如果说一个人是重罪犯,那么通常是指他杀人放火强奸了。但在美国,一般来说,判刑一年或者一年以上的罪就是“重罪”。而且美国的刑罚时长平均来说要比中国(以及世界上其它绝大多数国家)重很多。
一个人犯罪后被剥夺投票权的做法源自古罗马,被欧洲继承后由英国传入美国。但时至今日,为了让法律符合欧洲人权公约,欧洲大部分国家的囚犯均可投票。加拿大也是如此。其斗争前沿,英国、澳洲、新西兰等地,主要是在服刑犯是否能够在监狱里投票的问题上拉锯。
但美国的不同之处在于,不但绝大部分州不允许重罪犯服刑期间投票,甚至还有11个州,会剥夺部分或全部重刑犯终身投票权。也就是说,囚犯们即便服刑完毕,恢复自由之身,也不能投票,或者需要繁琐的申请程序才可以投票,从而事实上失去投票权。在2016年,依然遗留相关规定的州,分别是:
阿拉巴马 28.6万人(占成年人口比例7.62%的重罪犯或前重罪犯不能投票)(深红)
亚利桑那 22.1万人(4.25%,AZ仅限制累犯者投票)(16年深红转紫)
特拉华 1.6万人(2.12%,DE仅限制谋杀和强奸犯投票)(深蓝)
佛罗里达 168.6万人 (10.43%)(紫)
密西西比 21.8万人 (9.63%)(深红)
田纳西 42.1万人 (8.26%)(深红)
怀俄明 2.4万人 (5.33%) (深红)
爱荷华 5.2万人 (2.17%) (紫)
肯塔基 31.2万人 (9.14%)(深红)
弗吉尼亚 50.8万人 (7.81%)(08年红转蓝)
内华达 8.9万人 (4.02%)(08年红转蓝)
除掉这些州,美国其它州剥夺投票权的人口占总投票人口的比例,平均起来是在1%左右。
这其中,可以称作紫色州,或称摇摆州的,是亚利桑那(AZ),佛罗里达(FL),爱荷华(IA)。
黑色粗体是近年采取修改立法或行政令措施,恢复前重刑犯投票权的州。比如爱荷华,一波三折,05年民主党州长签署行政令给前重刑犯投票权,11年共和党州长上任后又翻了过来,20年,新的共和党州长受弗洛伊德事件压力,又把前共和党州长的行政令再翻了一遍。比如肯塔基,深红州选上了民主党州长,也是选举年之前签行政令恢复了14万前非暴力重罪犯投票权。
毫无疑问,在这些州里,关注焦点是佛罗里达。佛罗里达州一共有168.6万人失去了投票权,占全州选民高达10%以上(注意这个比例,全州10%的成年人口犯下过重罪),占全美被剥夺投票权的人数的1/3。其中有148.8万是已经服完刑的。
2007年,佛罗里达共和党州长Charlie Crist推动投票权改革,让非暴力犯罪的前重罪犯能够自动的快速重获投票权,并恢复了15.5万前重罪犯的投票权。不过这个改革很快被其同僚阻止,并在2011年被新任共和党州长Rick Scott推翻,把权力收归州复议委员会,之后的7年,Scott只批准了3000份申请。而且被发现,他领导下的委员会,严重偏向身份是白人和共和党的前重罪犯。
到了2018年,一个叫Desmond Meade(米德)的前重罪犯,以巨大的毅力和号召力走遍佛罗里达,搜集了79.9万人的签名,推动全州对剥夺重前罪犯投票权一事进行公投,这个签名数达到了佛州公投所需的条件。米德因为吸毒和枪支暴力被定重罪,他出狱后戒毒,并就读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完成了法学院的学业。在18年11月,佛罗里达州对恢复前重罪犯投票权一事进行公投,并得到了65%,即515万选民认可,从而成为佛罗里达州宪法第四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除谋杀、性侵案件的犯人需要州长和州内阁的许可外,其它重罪犯人均可在服刑完毕后自动获得投票权。该修正案于2019年1月生效。米德也因此列名时代杂志2019年全球最具影响力的100人。
考虑到这个公投涉及的是10%的佛州人口的投票权,其意义不下于黑人投票权运动。
公投通过后,佛州此前的重罪犯剥夺投票权法律因违宪而被迫修改。但2019年佛州州长、议会和法院均由共和党把持。佛州参议院于2019年7月出台了法律SB 7066,并由州长批准。这个法条规定,重罪犯必须支付所有法院罚金和律师费才能恢复投票权。但实际上重罪犯出狱时往往一贫如洗,哪里支付得起罚金呢。而且罚金多少也不透明,去信询问,法院不给及时回复到底欠了多少。这一切均导致至少77.5万名重罪犯出狱后实质上依然无法获得投票权。
更重要的是,这个法条涉嫌违反美国宪法第24修正案,即不允许设立“投票税”。该法被佛州下级法院裁定违宪,但很快佛州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裁定其合宪。
2020年5月,佛州地方联邦法官罗伯特·欣克尔称,佛州要求交罚款才能投票的法律部分违宪。佛州不能要求财力上无法支付罚金的前重罪犯投票,也不能长期不给具体的罚金数额。法官建议,在前重罪犯发函要求出示罚金数额时,如果政府或法院在三周内无法回复,则自动恢复投票权。但在同年9月份,第11联邦巡回法院又以6:4的票数判决支持了佛州要求重罪犯付清罚款后才能投票的决定。其中,投赞成票的6名法官,有5名是特朗普在这四年里任命的。
不过,另一方对此也并非毫无办法。米德所领导的非政府组织FRRC(佛罗里达恢复投票权联盟)筹集捐款给前重罪犯们提供服务,包括询问欠费情况,缴纳法庭罚款和律师费。米德找到了NBA的迈阿密热火队,并说服了格兰·莱斯、勒布朗·詹姆斯,哈斯勒姆等人慷慨解囊。通过詹姆斯的关系,他又拉来了迈克尔·乔丹等人以及奥兰多魔术队。最终从4.4万人手中筹集了大约400万美元。其中包括John Legend这样的名人。支持了4000多人恢复了投票权。
2020年9月份,亿万富翁布隆伯格表态,会筹资1600万美元巨款帮助FRRC。这令FRRC的筹款总数达到了2000万美元,按照此前的人均欠款额计算,这些钱预计能恢复2万人的投票权。而在总检察长的敦促下,佛罗里达州的州长、司法部长、首席财务官(以上均为共和党)都呼吁选举委员会对布隆伯格的捐款进行调查。当然,我预计并不会有什么后续。
这就是你看到的短短一条新闻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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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不厌其烦地列举整个过程,除了让大家了解,当那些台上的人,无论行政官员还是议员、法官,其自身利益建立在你们的权利被剥夺之上的时候。你将体会到整个维权过程的反复和艰难,流血流汗花了大量代价得到的成果,一夕之间又被用另一种方式(通常是在程序上找个很小的条款设置新的障碍)翻回接近原状,再斗争再换种形式翻回接近原状,再斗争就再来。这些详细的介绍,也方便我接下来从这个案例向大家介绍美国的制度变迁。
这种斗争-反弹-回潮-斗争的回旋,存在于美国的每个权利斗争中。南北战争时期,美国花费巨大的代价打赢了内战,解放了所有奴隶。并于战后通过了宪法第13-15修正案,以法律保障成果。其中第十五修正案规定,美国公民的投票权,不因种族、肤色和以前曾受到强制劳役而剥夺。
对于南方原蓄奴各州来说,这个修正案有正反两个作用。正面作用是,由于它们的黑人人口不再以3/5计算,而是以完整个人计算,使得他们的众议员和选举人票增加,在联邦中的话事能力增加了。但同时他们又要遏制黑人的投票权,让自己原本的利益不被该州的黑人们分润。因此,他们从法律和法律以外分别做了很多工作。从法律上,用包括人头税、祖父条款以及附带的读写测试等措施,阻止黑人获得投票权。法律之外,通过在投票站外威胁投票的黑人,乃至私刑处死等等,阻挡那些漏网之鱼。这些做法导致的结果就是,虽然黑人投票权已经被宪法保障了,但实质上了绝大多数黑人的投票权依然是被剥夺的。
而“前重罪犯不能投票”这一规定,同样集中地出现于这一时期。在南北战争前的1840年,全美只有4个州剥夺前重罪犯的投票权,但是到了第十五修正案提出的1870年,全美当时的38个州里面,有28个州剥夺了前重罪犯的投票权。
所以你看,一个到了2020年依然在部分地区争取的权力,其历史可以回溯到奴隶制崩溃。其实,美国今天的很多问题,多多少少都可以回溯到相似的年份。在这里你要记住一句耳熟能详的话:种族问题是研究美国的一条不可回避的隐线,它贯穿着整个美国的历史、现在和将来。
不过,在那个时候,剥夺投票权的焦点在“读写测试”上。在南方州,典型的读写测试是给出30个问题让你回答,你需要在10分钟做出回答。答错一题会被视为不及格,不及格则不被授予投票权。(各州有所不同)
大家可以自测一下,请注意,一道题平均20秒钟:
通过操作测试题目可以让绝大部分人都投不了票。比如难题、怪题或者语义有歧义。这个中国人是考试练出来的,套路大家都熟。
20世纪60年代,杜克大学法学院的教授们就尝试集体做过阿拉巴马州读写测试试卷中被挑选出来的4道难题,平均正确率只有30%。1966年,读写测试被最高法院宣布违宪。最后保留读写测试的几个州陆续停止。这个时候,离黑人从法律上获得投票权已经接近100年了。
黑人做不出题,白人就能做得出来吗?他们不用,因为有“祖父条款”,祖辈有投票权的人后代依然有投票权。整个政治、法律系统的设置就完成了精准的投票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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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套系统的压迫之下,连守法公民都不能投票,罪犯或者前罪犯们,能不能投票并不受关注。但在种族隔离结束,这套系统崩溃以后,其它人普遍开始获得了投票权。前重罪犯们不能投票的事情就开始变得醒目了。特别是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的“大监禁”时代开启,以不到5%的总人口数贡献了全球23.4%的监狱人口。大量黑人被捕入狱。很多人随即失去投票权。甚至你很难说,警察是不是为了剥夺他们的投票权才去定他们的重罪。前重罪犯不能投票的情况,变得严重了。而这个群体里,种族的分布又是不匀的。以佛罗里达为例,10%的成年人口因为犯过或曾经犯过重罪不能投票,这已经非常令人震撼。而如果专门统计成年黑人群体,这个比例可以高达20%。他们怎么看待这个系统可想而知。
另一个需要解说的,就是为什么2007年试图改革重刑犯投票权的佛罗里达州长Crist是共和党?因为当时共和党里存在两派,一派认为共和党应该向中间选民靠拢,倾听他们的诉求,以满足大多数人的意愿而获得投票胜利;而另一派认为我们需要极化,满足那些最狂热的保守派选民的需求,激发他们的投票意愿,在投票率普遍低下的美国,就能获得投票胜利。十几年来,前一个派系不断失势,后一个派系则不停上位,直到特朗普胜选,最终他在总统职位上,又花了大概两年一统共和党(反对他的议员,他到当地集会上一批评,几乎立刻会丢掉初选)。近期部分传统保守派议员进一步失势,共和党整体往更右翼更反智的QAnon移动。
现在的共和党,已经不再存在前一个派系了。当年的州长Crist,他先退掉了党,成为独立人士,再注册为民主党。他还在2014年出版了一本书,叫做《这个党完了:极右翼是怎样劫持了共和党,我又是怎么成为民主党人的》(《The Party's Over: How the Extreme Right Hijacked the GOP and I Became a Democrat》)。
极化并鼓动己方基础选民,加上投票压制,这种方式被证明很有效,但一旦有效,就不再愿意去倾听中间选民的呼声,也不愿意再和对手妥协了。在这种情况下,基本盘被打造得越来越小也越来越狂热,其手段也越发让人发现它是一个只专注权力的政党。当对手突然因为某些原因变得热情,即便顶着压制手段也要出来投票的时候,它几十年的领先可能会被瞬间倾覆。
前几天,第五巡回法院的三个法官,同样均为特朗普任命,推翻了下级法院的判决,维护了德州州长签署的一个郡仅仅设置一个回收邮寄选票的路边票箱的命令。这意味着几个人口众多的郡,往往都是民主党占巨大优势的地方,比如470万人的哈里斯郡(休斯顿),将和那些只有几万人的农村郡一样,只有一个回收邮寄选票的路边票箱。这事实剥夺了人们使用这种法定投票方式的权力。
400多万人合用一个收票箱,从合理性上,这完全不需要争论,赤裸裸的。所有人都能看见他们的嘴脸,从政府官员到法官。这么做,也许挽救了一场选举的颓势,然而,共和党还有未来吗?投票和法律还有未来吗?或者,美国还有未来吗?
Jacob Blake(打开车门时,被警察从背后枪击致瘫的黑人)事件后,NBA宣布季后赛依然举行,但是会与各州协商,开放自己的所有场馆供人们投票。换在几十年前,这会被认为是一个与党派无关的举措。但到了2020年,“开放更多投票场所”会被所有人解读成一个对民主党有利的措施。我真的很难想象共和党政客可以在这种微妙的思潮转变下安之若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