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助房价三成!一次搞懂重庆首房退税流程
前段时间
重庆延长了首房退税的标准——5年。
也就是说
个人首次购房按揭财政补助政策
享受的对象不变
补助的方式和额度不变
申报的程序不变
只是时间延长了
但是小编发现这个退税流程颇为复杂
于是整理了一套资料详尽的版本
看一遍就能明白
到底需要哪些材料以及怎么领
▼
适用范围
▼
补助方式和申请流程
财政补助采取按年计算,即从产权人购买住房并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连续12个月止为一个补助年度,以后的补助年度以此连续类推。在补助年度内,以产权人在我市主城区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40%为基础,高于同期为所购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额度给予补助;低于的,按个人所得税40%的额度给予补助。总累计补助金额不得超过住房总价的30%。
1.产权人到购房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首次购房证明》
△携带身份证原件+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房交所)
2.到按揭银行开具《按揭本息支付证明》
△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3.准备好购房合同、按揭和抵押贷款合同、房产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到个税缴纳的区地税局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后附“如何在微信上下载”完税证明
5.带齐以上资料,在个税缴纳的区财政局填写《个人首套按揭购房财政补助申报表》,办理退税。
▼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
各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按电话号码即可选择复制
渝中区:人和街93号 023-63654200
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鸿程大厦A幢 023-67863919
南岸区:珊瑚路1号 023-62986062
北碚区:云清路701号 023-68866601
渝北区:双龙大道311号-313号 023-67811938
巴南区:鱼洞巴县大道37-26号 023-66234475
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比特大厦1楼 023-63651194
大渡口区:松青路88号 023-68082055
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大道3号 023-68438252
沙坪坝区: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 023-65461745
▼
各区地税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按电话号码即可选择复制
渝中区:大礼堂人民路248号盛迪亚商务大厦1层 023-63797011
江北区:洋河中路35号 023-67957808
南岸区:重庆市南岸区金山路158号 023-62839909
北碚区:云清路69-71号 023-68219118
渝北区:海福路85号 023-67346166
巴南区:李家沱工矿路28号 023-66221539
北部新区:星光大道1号星光大厦B座 023-67573710
大渡口区:重庆市大渡口区柏华街道29号 023-68904180
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附15号 023-86572709
沙坪坝区:天马路205号 023-65458508
▼
各财政局地址及咨询电话
长按电话号码即可选择复制
渝中区:和平路9号星河商务大厦10楼 023-63703137
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15楼 023-67108338
南岸区:重庆市南岸区广福大道5号 023-62948853
北碚区:冯时行路308号 023-68317683
渝北区:双湖路111号 023-67137667
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海大道6号 023-66224779
北部新区:金渝大道金山大厦4楼 023-67460751
大渡口区:文体路126号行政中心3楼 023-68173307
九龙坡区:西郊路29号九龙广场大厦3层 023-68783443
沙坪坝区:凤天大道15号 023-65368354
▼
如何在微信上下载“完税证明”
2.通过《微信》来下载完税证明
关注“重庆地税”公众号,绑定电子税务局帐号后在“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查询下载”模块中开局电子完税证明。
▼
相关问答
A:每年都可以退,截至2022年12月31日
Q:第二次退税所需材料会不会不一样?
A:每次都需提供同样材料。
Q:必须要等到有房产证的时候才能去退税呢么?没房产证怎么办?
A:房产证没办下来之前也可以申请,但只能累积不能到手,所退金额在房产证办下来后一起领。
Q:要上了多少税才能退?
A:符合缴纳个税标准就有,多缴多得,少缴少得,不缴不得。
Q:外地人在重庆买房是否享受这一政策?
A:没有户口要求,外地户口复合条件也可。
Q:区县的房子可以退么?或者主城某区有房,区县也有房能退么?
A:区县的不能退,主城九区都只能唯一住房才得行。
Q:40%的最高额度怎么算的?
A:比如你一个补助年度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的40%为1000元,这一年你缴纳的按揭本息总和是800元,那么就按800元补助;而如果按揭本息总和是2000元,那么就按1000元补助。
Q:才按揭一年,产权证没办下来怎么办?
A:暂未取得产权证的,也应按办理程序在3个月内及时申报。区财政接受申报并办理审核,相关补助资金待产权人取得产权证后再予拨付。
Q:必须在满1年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过期了呢?
A:如果超过时间去办理就视为自动放弃这一个补助年度的个税返还了,但以后补助年度时间到了还是可以申领,只是以前错过的,不再补领。
Q: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打印后财政局不认是怎么回事?
A:打印时下面有个缴税所属区,机器默认打印的是“重庆市全市”,就是打印的你在全重庆所有区缴纳的个税总和,但你如果是退在江北区缴纳的个税一定要手动选择“江北区缴纳税款”那一项,不然拿到江北区财政局去退税,那边是不会认的。
Q: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呢?
A:如果两个(或以上)产权人都缴纳个人所得税则均可以纳入计算补助的范围。当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在不同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由两个(或以上)产权人分别向各自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在区的区财政局申报。在补助年度内,如两个(或以上)产权人的个人所得税40%部分合计超过申报补助住房支付按揭时,区财政可按纳税多少的顺序办理。同时,每个产权人在申报时应将其他产权人的申报资料作为附件一并报送,以便有关区财政局了解该套住房完整的申报情况。
看完这个
是否一次就懂了?
如果还有不明白
可以留言给小编
然后坐等回复
欢迎大家加入粉丝QQ群: 51982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