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33开头的,注意了!
9月15日起
浙江省公安厅在全省正式推出
“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领证未满两年)”全程网办服务
办理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
适用对象
浙江户籍居民,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领证未满两年)“全程网办”:
1.因证件丢失、损坏的;
2.证件的相片、指纹信息采集时间未满2年,且信息有效的;
3.证件有效期为10年及以上。
(一)申请渠道
1.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申请。
2.以“浙里办”为例,在主程序界面搜索并进入浙警在线-我要办事-居民身份证全程网办,或者直接搜索“居民身份证丢失、损坏补领(领证未满两年)”事项。
3.点击“在线办理”,阅读用户须知。点击“进入办事”,授权确认后选择办理事项类别。
(二)在线填表
1.阅读用户须知。点击“进入办事”,授权确认后选择办理事项类别。
2.在线填写申请人信息、收件信息并上传现场人脸照片并进行信息确认。
3.完成签名并提交申请。
(三)在线缴费
线上申请后,公安机关将进行审核,通过后您将收到缴费提醒短信,请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在线支付。
1.在“浙里办”APP首页,进入“我的”—“办事记录”。
2.在“办事记录”中您的申请显示“待付款”,进行在线支付。若未收到短信提醒,记录已显示“待付款”即可缴费。
1.因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的,为了您的证件安全,建议按照提示及时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2.请在收到缴费通知后及时完成在线支付,以免影响证件制作。
3.完成在线缴费后,证件将在1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邮政EMS速递送达,无需支付速递费用。
4.可以在“浙里办”我的“办事记录”查看详情,获取居民身份证受理号,通过EMS官网或“浙江公安”公众号,查询速递进度。
5.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工本费为40元/证。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仍需到线下服务窗口申请:
(1)不符合适用对象条件的;
(2)提交的现场照片非申请人本人,或者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该项服务举措,实现部分居民身份证业务线上申请、在线支付、邮寄送达的“全程网办”,大大缩短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提升办证效率。后续,浙江公安将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户籍领域便民举措,更多更优的“全程网办”服务正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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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浙江公安
编辑、一审:徐珊珊
二审:朱从谷
三审:胡烨、袁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