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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十四五”|《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

北京应急 2022-03-30


开启“十四五”奋进新征程

解读《北京市“十四五”时期

安全生产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局时期,是落实首都“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关键时期。筑牢安全生产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基本盘、基本面,既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更是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的必然要求。“十四五”期间,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复杂变化、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安全生产传统与非传统问题交织并存,诸多风险挑战给首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严峻考验。挑战前所未有,机遇前所未有。党和人民对安全生产的高度关注和有力支持、城市功能布局的加速重组优化、新科技革命产业变革的提速升级等有利条件,为首都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发展动能。危与机并存,危中有机,危可转机。为充分利用好“十四五”这个难得的发展机遇期、窗口期,加速推进首都安全生产事业高水平、高质量发展,日前《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为“十四五”时期北京安全生产建设发展提供了科学、系统、具体的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突出党的坚强领导

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为首都持续安全发展保驾护航

在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的时代大背景下,全面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必然要求。北京作为全国的首善之区,《规划》严格落实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始终将安全发展摆在首要位置,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坚决落实。

强化党委政府责任

《规划》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全面贯彻《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党政领导安全生产履责述职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报告制度。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带队督查检查安全生产机制,将党政领导率先垂范带队开展督查检查形成“常态”。

夯实部门监管责任

《规划》明确提出了制定党政部门和中央驻京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文件,在进一步明晰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传统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的同时,抓紧理顺新型燃料、储能电站等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确定了新行业、新领域安全监管职责分工机制,真正构建起职责清晰、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规划》指出,要大力推进落实《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企业建立从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推动企业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同时,推行《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肃目标责任考核

《规划》强调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和约谈、问责等制度。完善事故调查机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加强对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估。




突出北京发展定位

优化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为安全生产事业注入强劲发展动能

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环节和保底工程,“四个中心”功能定位对首都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更高要求,《规划》紧跟时代发展要求,超前谋划、紧前部署,抓住关键节点,制定了一系列影响深远、切实可行的措施办法。

健全法规规章体系

《规划》提出要加快修订《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积极推动《北京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完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建立执法信息反馈、立法评估与立法清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规划》指出要健全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推荐性标准为补充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积极培育发展安全生产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推动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各方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标准新模式。完善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综合交通枢纽、桥梁隧道、管线管廊、道路交通、轨道交通、排水防涝等安全技术标准。开展安全生产百项地标宣贯培训与实施效果评估工作。

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规划》强调要深入推进“四位一体”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强化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加强考核评价,按期高质完成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健全“互联网+执法”“风险+信用”监管机制,加强对执法对象风险分析研判和预测预警,实施差异化分类监管执法,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突出构筑双重预防控制体系

提升化解防范重大安全风险能力

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的本质要求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划》始终围绕这一目标要求,牢牢抓住全面构建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的三个关键要素,通过严格安全生产准入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除在外,通过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通过精准排查治理隐患实现过程管控和全面消除风险隐患,彻底将事故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

严格安全生产准入

《规划》强调要严格执行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格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完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提高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等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严格执行“两个禁入”。严格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岗位操作人员强制配备与资格准入。

加强安全风险防控

《规划》指出要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动态更新机制,重点关注新增安全风险、等级升高的安全风险和综合叠加安全风险,实现安全风险评估常态化。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区域进行重点防控,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化解措施。

精准排查治理隐患

《规划》要求要持续推进企业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工作,完善“职责明确、机制健全、标准清晰、政企互动、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专项整治成果评估推广应用机制。加大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和重大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全面提升城市安全服务保障能力

紧密结合首都工作实际,《规划》在明确提出加强危险化学品等传统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措施的基础上,针对本市燃气,特别是液化石油气、地下管线、储能电站等重点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城市运行、农林业等共计11个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监管,切实提高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危险化学品安全

依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进行“体检式”安全筛查,建立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安全内审”长效机制。制定并落实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推动化工企业疏解退出。健全涉危使用单位台账,建立使用登记报备制度,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集中管理体系建设,研究推动北京市危险化学品物流枢纽基地建设。

建筑施工安全

强化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安全管理,推进施工现场与建筑市场监管执法协同联动。严格依法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租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揽工程等行为,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

道路交通及交通运输安全

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快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危险货物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监管。深入开展铁路沿线安全整治,完善落实轨道交通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评价评估制度,强化运营设施设备检测养护、运行维修等安全管理。强化旅游船舶安全管理,加强寄递企业安全基础能力建设。

消防安全

健全城市火灾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机制,推行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完善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文物古建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健全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加强城市消防大数据库、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强化消防车、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制。

城市运行安全

从城市生命线运行安全提出了安全措施:燃气安全,燃气供应企业要落实对用户的安全服务责任,动态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隐患。电力设施安全,要建立隐患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分级分类治理隐患;健全储能电站设备安全运行体系。供水排水和供热安全,重点排查治理大中型水利工程设施运行、供排水老旧管网等风险隐患,加快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地下管网安全,要建立安全防护机制,压实管线保护各方责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要加强人密场所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人流监测预警制度,对重点场所流量实行分级监控管理。

重大活动安全

创新建立重大活动安全监管工作模式,探索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管理运行机制。开展重大活动风险评估,建立重大活动人流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重大活动风险提示告知制度和重大灾害性天气应对制度。

工贸安全

推动工贸企业落实风险监测预警、设备升级改造等本质安全措施。进一步落实涉爆粉尘、涉危使用、金属冶炼、有限空间相关法规标准,推进以连锁企业为重点的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提升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特种设备

加强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管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执法。建立完善气瓶充装质量可追溯系统,动态监测特种设备超期未检情况,推进电梯智慧监管新模式,推动电梯维保依“需”问“效”,提升电梯安全水平。

非煤矿山

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组织开展地下开采矿山专项整治,持续推动非煤矿山关闭退出。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库,鼓励采取尾矿综合利用方式减少尾矿堆存量直至消除尾矿库。

农林业安全

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加强对重点农业机械、重要农时、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的安全监管。加强国有林区、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安全风险防控,强化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加大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等重大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力度。




突出科技信息化支撑引领

加强安全力量、强化宣传培训

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根基

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是夯实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的根本保障,《规划》提出以安全科技信息化支撑为引领,通过不断稳固和加强基层安全力量,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营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围,不断夯实首都安全生产基石。

强化科技信息创新引领

《规划》强调了健全完善科研创新体制机制,构建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应急管理科技生态链。加快安全生产领域新技术研究应用实验室建设。推进安全监测、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警、事故应急响应、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指挥等多系统的协同集合。

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

《规划》提出了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优化人员配置和力量配备。保持乡镇街道城市协管员安全检查力量稳定,持续加强区职能部门专职安全员队伍以及村(社区)巡查员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合力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的难题。强化基层安全生产服务职能,构建“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等全面融合协同服务的工作格局。

加快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规划》提出实施高危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专项行动,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考核。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专业技术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培养,造就高端安全科技创新人才。完善与理论研究、技术创新等工作相适应的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

《规划》提出建设“北京安全科普知识体系”知识图谱,打造“三库一谱”的安全生产科普宣教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法律十进”及“以案释法”等宣传活动。




突出生命至上理念

推进社会化服务、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构建全社会共享共治安全新局面

《规划》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贯彻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目标,大力推进安全社会化服务、全面做好应对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真正构建首都社会共享共治安全新局面。

完善社会化服务

《规划》提出要培育引导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在高危行业领域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反复出现、易地出现的问题。

夯实企业应急基础

《规划》提出夯实企业应急基础,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制度,加强政企预案衔接与联动。强化重点岗位、重点部位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实操性监督检查,强化制度化、全员化、多形式的应急救援演练。推动规模以上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加强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建立内部监测预警、态势研判及与周边企业、政府的信息通报、资源互助机制。

强化应急保障实效

《规划》强调要加强应急救援基础数据库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装备技术参数信息库,建立应急救援基础数据普查与动态采集报送机制。建立实物储备和协议储备相结合的储备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装备储备与调运制度,健全各区应急救援资源共享、快速输送与联合处置机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应急装备征用补偿、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政策。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规划》提出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覆盖主要安全生产风险的应急预案体系。合理布局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市、区两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主体,提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工业园区、开发区等产业聚集区内企业联合建立专职救援队伍。完善邻近各区之间的跨区域联合救援机制和事故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




本期编辑:陈阳、桃子

本期校对:郭小莉

内容来源:局协调处、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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