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安全生产考试工作恢复!
受疫情影响
暂停了一段时间的安全生产考试
终于要恢复啦
经研究决定本市恢复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
具体通知如下
考试工作安排
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
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安排
12月11日至12日组织2天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考生为10月30日至31日受疫情影响推迟考试的已报名人员。12月25日组织1天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试,考生为已报考11月考试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安全技术考试安排
12月13日至16日组织4天特种作业考试,考生为10月受疫情影响推迟考试的已报名人员。12月20日至26日组织一期特种作业考试。
以上考试安排将视本市疫情防控情况及时调整。
疫情防控要求
各考试点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京应急通〔2021〕209号)要求,落实考试点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一)全体考务人员及考生须持48小时内采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新冠肺炎病毒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纸质或电子版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考场。各考试点务必将考生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留存备查。
(二)考试点要有专人负责在入口处对所有进入考试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查验“北京健康宝”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试当天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严禁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有该县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考务人员与考生一致。
(三)考试点要按照《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考试疫情防控责任的通知》要求,做好考试过程记录及考生防疫承诺有关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必备物资要求。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向市应急管理考试中心和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请各位考生及相关考务人员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在保证安全的同时
积极做好考试准备
END
本期编辑:施乃溪、芯蕊
本期校对:郭小莉
内容来源:局应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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