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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核酸检测!象山发布疫情防控2022第二号通告

象山发布 2022-03-18
象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第二号通告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多源输入、多点并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加之春节临近,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防县外疫情输入,现就近期做好相关人员核酸检测工作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对象

(一)纳入健康管理的人员,严格按照对应管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有河南省郑州市、周口市、洛阳市、许昌市、信阳市、商丘市,金华市永康市(除“14+7”健康管控地区以外区域)旅居史的来象返象货车司机,抵象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如无核酸阴性证明的,纳入“2+1”健康管理,即在抵象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阳性病例报告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象返象人员(除按规定纳入管控的人员外)纳入“2+1”健康管理,即在抵象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近14天内省外来象务工人员,参加工作之日起第1、3、7天主动参加3次核酸检测。

(五)跨省运输的货车司机、快递员、出租车(网约车)司机、建筑工人、学校师生等重点人员,须服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主动参与定期、不定期核酸检测。

(六)长期从事进口物品装卸、运输的装卸工、司机和其他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一线工作人员,须每7天做1次核酸检测;短期或临时从业人员,在每次工作任务结束后须做1次核酸检测。

二、核酸采样安排

(一)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由医务人员上门采样。

(二)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人员,由指定车辆转运至县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再由原车“点对点”运回。

(三)“2+1”健康管理对象,可自行前往县1-6号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四)14天内省外务工人员、进口物品装卸运输工、司机和其他直接接触进口物品的一线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单位安排,前往县7-8号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五)其他低风险地区来象返象人员,可自行前往各医疗机构或县7号核酸采样点接受采样。

密切关注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咨询热线电话:12345-0。

 
象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月7日

防控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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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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