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是指哪类对象?
本“政策告知书”中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特指户籍不在象山县(不含港、澳、台地区),在本县没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申请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小学新生入学年龄为满6周岁(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出生)。入学年龄超龄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教育局出具的《适龄儿童延缓入学证明》。
二、如何申请量化积分?
随迁子女入学的主要依据为居住证。所有申请在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可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登录“浙里办”APP,搜索进入“浙里新市民”,确认居住证状态为“正常”,点击查看各项赋分说明及评分规则,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积分申请,或者向各镇乡(街道)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受理窗口提交材料申请积分。
未办理居住证的请及时申请“居住证办理”,居住证状态为“中止”的请申请“居住证签注”。
量化积分申评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逾期不再办理。具体详情请咨询居住地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受理窗口。
三、如何网上报名?
操作流程
1
申请办证
申请时间:随时
咨询单位:当地派出所
2
申请积分
申请时间:即日起——5月24日
咨询单位:当地派出所
3
网上报名
(1)登陆“浙里办”APP,并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2)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信息;
(3)上传新生户口簿、电子《浙江省居住证》或者《浙江省居住证》确认单及积分截图(点击“浙里新市民”,再点击“我的积分”)或者积分确认单等照片,完成网上报名;
申请时间:小学:5月13日-17日;
初中:5月20日-24日。
咨询单位:各镇乡(街道)招生办
4
等待录取
通知时间:8月底
咨询单位:各镇乡(街道)招生办
四、如何安排学校?
中心城区招生办、各镇乡街道(含爵溪街道)招生办将根据入学申请人的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入学学校时,其所申请的学校所属地与居住证登记的所在镇乡(街道)必须一致。已在公办小学入读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学段结束后,若要求继续在我县升入公办初中的,也需按照今年的“小升初”政策,重新网上报名,根据积分高低申请初中学位。
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县教育局调剂至县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入读。
各位家长
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查漏补缺,明确各项操作程序,抓紧时间及早去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好《浙江省居住证》,并参加象山县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管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明确事项,请关注“象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咨询各镇乡(街道)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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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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