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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将被抓拍

2017-01-09 刘婷 上海交通广播

全市首套专门用于抓拍“机动车未按规定交替通行”违法行为的电子警察设备日前已经在鲁班立交转盘处启用。



今天早高峰,记者来到南北高架南向北近鲁班立交进口路段,右侧路架上,设置了黄色的警示标牌,标有“电子警察监管(交替通行)”字样,车道地面上也已漆画了白色的“交替通行”字样。在这一监管路段,如果司机并道时没有交替通行,就会被电子警察记录在案。


记者在现场观察发现,不少司机在并线并道时,都没有让行的习惯,争先抢行是普遍现象。许先生在并入主线时等候了多时,好几辆车过去了,却没有一辆减速让行。


交警总队科技处民警张瀛漩透露,这套新型电子警察设备主要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固定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电子警察将拍摄违法视频,同时抓拍四张照片,作为处罚依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5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不按规定依次通行将依据法律规定按照“遇前方机动车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驶入车道减少后的路口、路段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该套设备于2016年12月31号起正式启用执法,截至目前,已采集并录入违法行为13起,后续将视试点成效在全市其他路段予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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