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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施行,戳这里查看享受待遇条件、申请流程

3月12日,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就《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意见》中的主要政策进行解读。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2021年3月1日启动实施,通过分布在全市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点开展对群众的线下咨询、待遇申请受理服务。


据统计,截至3月11日18时,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各服务网点已经受理失能评估申请20例,并在2021年3月10日组织3批次的评估员上门开展失能评估8人。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的方式筹集资金,为重度失能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对由此产生的护理费用按照规定护理待遇标准予以支付的一项保障制度。

参保范围

参保范围为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包括在职职工、符合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四类人员,预计覆盖约125万参保职工。已享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不参加长期护理保险。


缴费方式


从2021年3月1日起,长护险保费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保费同步征收。在职职工按照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费同比例分担的方式,单位缴费部分在缴纳职工医保保费的同时缴纳长护险保费,在职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缴;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长护保费均由个人承担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缴费标准


长护险实行参保人员终身缴费制,长护险试点期间,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以当期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作为长护险缴费基数,按照单位和参保人员同比例分担的规定,缴费比例为0.30%。也就是说,单位和在职职工个人各承担0.15%的缴费比例,单位缴费部分与职工医保同步缴纳,个人缴费部分每月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扣;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的退休人员按照缴费比例0.15%每月从职工医保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中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参保缴纳长护险保费则按照缴费比例0.30%每月从职工医保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中扣缴。


职工医保方面,将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8.0%降至6.0%,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按8.0%降低至6.0%的标准执行,灵活就业人员整体缴费比例从10.0%降至8.0%;生育保险方面,企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3%降至0.8%,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缴费比例由0.65%降至0.4%。综上,企业职工按照6.95%(医保6.0%、生育0.8%、长护险0.15%)的医疗保障保险总体缴费费率获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三个险种的保障,低于2020年7.3%(医保6.0%、生育1.3%)的缴费标准,试点制度运行不会增加企业用人负担。




享受待遇的条件


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评定为重度失能参保人员,在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基础上,可按规定申请享受长护险待遇。



待遇支付的标准


根据不同的服务类型享受不同的待遇支付标准,机构上门护理的,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2463元)的75%支付;入住机构护理的,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的70%支付;自治区内统筹地区外的异地居住护理的,符合条件经备案后,由长护险基金按照每月护理待遇标准的60%支付。


月定额标准。长护险待遇每月定额标准按2019年度全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加权计算的全口径人员每月平均工资(4926元)的50%确定,即月定额标准为2463元,由长护险基金和重度失能人员按照规定比例分担支付。


每日计发标准。机构上门护理的,由长护险基金按月定额标准的75%支付,即每天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护理待遇62元;入住机构护理的,由长护险基金按月定额标准的70%支付,即每天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护理待遇57元;异地居住护理,符合条件的,由长护险基金按月定额标准的60%支付,即每天由长护险基金支付护理待遇49元。



Q:

南宁市如何申请长护险待遇?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A:

(一)享受待遇条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南府规〔2021〕3号)明确,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过积极治疗仍不能康复,处于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在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护险费的前提下,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为重度失能人员的,可按规定享受长护险待遇。


(二)待遇申请流程。为了方便参保人申请失能评定以享受长护险待遇,待遇申请的流程分为申请受理、失能评估两部分,具体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向长护险承办机构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自评表、相关病历资料等;符合失能评定条件的,由承办机构组织评估员进行失能评估;对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评估结论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承办机构出具结论告知书至申请人;申请人自评定结论下达的次月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公示有异议的或者申请人对评定结论有异议的,可由申请人向承办机构提出复评申请,由承办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复评。



长护险和我们已经有的医疗保险有什么关系?


长期护理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分类管理,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统筹提升参保人员健康保障层次,促进家庭和社会和谐。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在通过一定的经济补偿带动有质量的服务供给,提高失能人员的生活质量,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必要的医疗日常护理需求,有效减轻家庭照料的经济与事务双重负担,不能简单归结为一种经济补偿的保险制度。


重度失能人员因病住院治疗的,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的次日起停止享受长护险待遇,办理出院后的次日恢复享受长护险待遇。长护险的试点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减轻医疗保险支出负担的作用,减少了需要长期护理的重度失能人员住在医疗机构导致的“过度医疗”和“压床”现象,释放部分医疗资源,实现医疗资源和护理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



南宁市是广西唯一一个列入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城市,南宁市参与国家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是落实强首府战略的重要举措。随着该项制度的推进实施,将对南宁市健全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促进长期护理服务行业、养老产业的协同发展,扩大养老、护理服务行业就业岗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陈峻辉 杨作东 通讯员/磨嘉 

综合/南宁新闻网、南宁医保


编辑/法治君 责编/波全 高冰 审阅/晨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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