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有一双大长腿是好,但是要正确使用啊!

2016-09-23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昨天,蜀黍发了一条微博:


这是 9 月 19 日,媒体在沈阳一处街区拍到的情景。为了贪图便利,市民、游客纷纷激发出体内“跨栏运动员”的潜质,虽然 200 米内就有一个红绿灯路口。


有脚穿皮鞋、身穿西裤却依然可以上演矫健的腾空姿势的男同志。


也有脚蹬尖细高跟、身穿飘飘长裙却“巾帼不让须眉”的美女。


还有金发碧眼、豪放不羁的歪果仁。


微博发出后,网友对这种“冒着生命危险去违法”的行为感到震惊!


蜀黍也是很吃惊,咱们抛开所谓的素质、修养不谈,只从安全的角度讲,难道这些人真的不懂翻越护栏有多危险吗?看来蜀黍必须要让大家复习一下这篇文章了。

↓ ↓ ↓

《女子翻越护栏过马路被撞身亡 行人不要再任性!》


有网友表示不同意见:既然有这么多“翻越护栏”的需求,说明这里道路设计不合理,应该建过街天桥。


还有人觉得 200 米太远:过个马路都要走 200 米的话,人家这么娇弱,真的太远了啦……


真是因吹斯汀!难道一条路上 10 米一天桥、 50 米一红绿灯就是设计合理?有了过街天桥就能杜绝跨越护栏的现象?


难道,我们真的只能怪护栏太矮?


或者怪腿太长?


不,绝不能这样!


如果确实是道路设计存在不合理之处,作为公民,我们应当积极提出合理建议。而在此之前,我们唯一能责怪的,就是安全意识太差!


打个比方,张三看到李四家院墙倒塌,翻进去偷了一只鸭,被抓后振振有词:墙如果不塌,我能进去吗?


这样的简单归因显然会蒙蔽很多人,然而在这里,问题的实质并不是墙有没有倒塌,而是“翻墙偷鸭”的行为对吗?


答案很明确:不对。别人的问题,不应该当做自己犯错的理由。同理,即便是道路设计有瑕疵,也绝不应该是自己不守规则、不珍惜生命的理由!


所以,有一双大长腿是好,但是要正确使用啊!



小编 /   宁宁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