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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以假火化证领取死亡抚恤金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最高检察院公布的具有指导作用的案例中确定的审判规则)

2017-07-24 指导性案例审判规则

【审判规则】  

行为人以假火化证等证明材料申请并领取其父亲的死亡抚恤金。因行为人系死者的直系亲属,属于其遗产的合法继承人,且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可作为遗产继承。假火化证仅表示未发生火化事实,而非不存在死亡事实,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发放条件系基于死亡的事实而非火化的事实,故假火化证不能影响抚恤金的发放。综上,行为人以假火化证作为死亡证明材料之一领取其父亲死亡抚恤金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属于合法继承,该行为不构成犯罪。 

【关  词】

刑事 刑法分则 诈骗 死亡抚恤金 非法占有 审判监督 不构成犯罪 司法公正

【基本案情】

赵X贵父亲系镇政府退休职工,其病逝后赵X贵未将遗体火化,而是埋葬后以4 000元人民币委托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办理假火化证,而后使用假火化证等证明材料,领取县财政局发放的10万元死亡抚恤金。随后,法院以赵X贵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

宣判后,市检察院在案件备案审查过程中发现原判应属适用法律错误,于2014年6月26日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抗诉意见为赵X贵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争议焦点】

行为人以假火化证等证明材料申请并领取死亡抚恤金,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审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以被告人赵X贵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

宣判后,检察机关以原判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出抗诉。

再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贵无罪。

【审判规则评析】

抚恤金是国家在死者死亡后,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抚恤金具有以下五个基本特征:第一,无需纳税。第二,不计入个人收入。第三,不属于残疾军人生活费。第四,不得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五,可作为遗产继承。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的基本构造为:首先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诈骗行为,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其次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而被害人财产损失。其中,不法所有为目的即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时客观上对财物的实际非法控制状态和主观上企图通过危害行为达到对财物实际非法控制的目的,而并非要求行为人对财物的永久控制。非法占有是指无法律依据又未取得所有人许可而由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财产的行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诈骗罪的相关规定中明确将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其犯罪构成要件之一。

行为人办理假火化证作为证明材料向有关单位申请并领取死亡抚恤金。首先,行为人与死者系父子关系,属于死者的直系亲属,是其遗产的合法继承人。其次,死者系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其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予以继承。其中,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系以死亡的事实为发放条件,行为人办理的假火化证仅表示未发生火化事实,而非不存在死亡事实,故假火化证不影响抚恤金的发放。据此,行为人领取死亡抚恤金的行为系合法继承,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综上,行为人以假火化证作为死亡证明材料之一领取其父亲死亡抚恤金的行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之目的,不构成犯罪。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生效)将《刑法》修改,本案例适用的第二百六十六条内容没有变更。

【法律文书】

拘留通知书 逮捕决定书 刑事起诉状 公诉意见书 辩护词 刑事答辩状 刑事一审判决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书 刑事再审判决书

【效力与冲突规避】

指导性案例 有效 参照适用

 

赵X贵诈骗案

 

【案例信息】

【中  码】刑法分则·侵犯财产罪·诈骗罪·本罪认定·不构成本罪 (S040303021)

【罪    名】 诈骗罪

【判决日期】 2014年11月19日

【权威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九起精品刑事抗诉案件(2016年5月20日)

【检  码】 P0916++226HEZJ++0514B

【审理法院】 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级程序】 再审程序

【抗诉机关】 张家口市检察院

【被  人】 赵X贵 

 

【裁判文书原文】  (如使用请核对裁判文书原件内容)

《刑事判决书》

抗诉机关:张家口市检察院。

被告人:赵X贵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赵X贵系河北省张家口市蔚县水泉镇村民,其父亲为该镇政府退休职工。赵X贵在其父亲因病去世后,未将其父亲遗体火化而埋葬,并花费4000元人民币委托阳原县殡仪馆工作人员办理了一个假火化证,之后利用该火化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向县财政局申请领取死亡抚恤金10万元。

一审法院以赵X贵犯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三年。张家口市检察院通过案件备案审查发现原判适用法律错误,应依法认定赵X贵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于2014年6月26日向张家口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

张家口市中级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再审改判赵X贵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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