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团喊你回家啦~河西区学社衔接工作指引
又是一年毕业季,有许多团员即将离开学校、步入社会。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工作要求,自5月起,全团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为了帮助各级团组织、毕业团员更好地开展这项工作,团团梳理了一些常见问题,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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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转接到街道、社区团组织的情况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可将团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户籍地或生源地,建议以长期居住地为优先;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且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毕业学生团员,可转入工作单位所在街道的“流动团员团支部”;
因私出国(求学除外)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可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地或居住地。
2
不应转到街道、社区团组织的情况
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且工作单位有团组织的,应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不得转回原籍;
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录取学校相应的团组织,原就读学校不得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户籍地、生源地或居住地的街镇团组织;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应保留在原就读学校;
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应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做好标记并集中管理;
参军入伍、涉密单位工作等特殊情况。
3
特别提示
毕业学生团员务必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要求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在进行线上转接时,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详细情况及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
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学校不可把发放毕业证、学位证与是否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强制挂钩,不可强制要求仍未落实工作、甚至即将落实工作和继续升学的毕业生团员提前将组织关系统一转回生源地或户籍地;
已经入党的毕业学生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期间,应当接收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
4
线下转接团组织关系流程
团员应主动联系相应街道、社区团组织,确认是否属于可转入情况及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学社衔接工作提示要求,凡团组织要求提供生活居住有关证明的,团员应当积极配合);
团员本人携带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天津市内高校毕业学生团员请出示加盖校团委章的介绍信,外省市高校毕业生请按照学校要求进行线下转接)及相关证明材料到街道、社区团组织报到;
按照街道、社区团组织要求,做好转入信息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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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转入后的注意事项
作为共青团员,要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严守团的纪律,按时缴纳团费、参与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育评议,积极参加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
与街道、社区团组织保持联系,落实工作单位后或工作单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向所在团组织说明情况并将团组织关系转出;
发挥共青团员先锋模范作用,及时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河西区学社衔接工作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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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耕嘉—
—责任编辑:张耕嘉—
—供稿:组织和学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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