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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丨湖南资兴开展同级监督:让决策少走“弯路”

2017-07-04 邹太平 廖子彪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6月初,湖南省资兴市纪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该市产业引导办在办理兑现2016年度产业引导税收目标管理考核激励工作中,存在超范围给单位和个人发放考核奖励的问题,市纪委立即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下发监督建议书,督促其立即整改。


“纪委监督同级党委,让市委的决策少走弯路!”湖南省资兴市委书记黄峥嵘说。2015年2月,湖南省纪委以资兴为试点开展同级监督工作。两年过去了,效果如何?取得了哪些进展?


监督什么——盯住“关键少数”的“关键点”,实施精准监督


“作为市委书记,我要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督,以具体行动带动和推进同级监督工作。”黄峥嵘介绍,资兴市委要求常委会成员把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人重大事项等情况送同级纪委备案并进行抽查核实。


两年来,资兴市委结合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明确将“关键少数”在“人、财、物”方面的权力运行作为监督“关键点”。


为加强对选人用人的监督,资兴出台了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事项决策职责的监督意见,建立了纪委书记全程参与人事酝酿、纪委副书记列席市委常委会的人事议题和市编委会议题等工作机制。


2016年3月,市纪委在审查市委酝酿提拔重用的38名科级干部候选人选时,1名干部因涉嫌违纪被予以否决。


为规范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三资”处置和重大项目建设决策职责,该市将单笔100万元或综合金额500万元以上的财政性资金、单价50万元或批量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产、评估价1000万元以上的国有资源等“三资”纳入同级监督范畴,并建立限期报告备案、督促公开公示等工作机制,通过“监督钱”来“监督权”。


2016年11月,市纪委对部分市委常委会成员违规持有农村水电股份问题,提出监督建议。


市委及时采纳,同年12月出台《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拥有农村水电开发及其他非上市公司(企业)股份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整治工作也紧锣密鼓地展开,截至12月底全市共清退转让资金4100余万元,其中处级干部清退转让资金154.8万元。


怎么监督——15份监督建议书,亮剑监督“软肋”


2015年7月的一天,市委常委会正在讨论市政府某部门拟出台的《争资立项考核奖励办法》。


“中央三令五申,争资立项本是部门本职工作,还要搞考核奖励,这不是涉嫌滥发津补贴吗?”会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典龙明确反对。


随后,市纪委对包括《争资立项考核奖励办法》在内的计生、综治2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违规收取保证金等涉廉事项进行监督,并向市委书记和分管的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提出监督建议。


市委当即对该项考核奖励事项予以否决处理,对2个违规收费事项分别责令整改。


点穴点要害,监督抓关键。试点中,资兴市从权力制约、资金监控等方面入手,突出了主体责任、选人用人、资金项目、廉洁自律4大监督内容,确定了“纪委提出监督建议——市委采纳监督建议——责任人员承办落实”的监督工作流程。


市纪委要求,市委常委会成员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等情况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送同级纪委备案,由纪委有针对性地审查、提醒和监督。一旦有违规违纪苗头或分管部门出现违纪问题,市纪委及时向市委书记汇报,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共同开展廉政约谈、提醒约谈。同时,建立问题整改报告机制,对于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范围内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市纪委及时提出监督建议,并要求限期纠正、整改或整治,全程跟踪督办。


2016年1月,针对审计部门上报的政府重大项目投资存在招标程序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纪委及时向资兴市市长提出监督建议。


很快,市政府研究出台《资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资兴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及时堵住“漏洞”。


两年来,市纪委针对同级监督中发现的问题,采用一事一报、一人一报、一年一报等形式,先后向市委或市委常委会成员提出监督建议书15份,不仅及时向市委提出监督建议,还责成相关市委常委及时整改。


成果怎么运用——评估结果成“活”档案,提升监督权威


2016年6月3日,资兴一学校校长在宴请中致人酒后死亡。资兴市纪委查明后作出处理:问责涉事干部教师13名,给予当事教育局领导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对象的资格。


随后,资兴市纪委向分管教育工作的时任市委副书记发出监督建议书,在年终的评估定档中,该副书记的廉洁履责年度评分被扣掉6分。


每年底或次年初,市纪委都要对市委常委会成员遵守党纪法规、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工作责任等3个方面廉洁履责情况进行总体评估。


对评估结果,市纪委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并与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推优和廉政意见征询挂钩。同时,把监督建议报告和廉洁履责评估报告等监督结果记入个人廉政档案,成为可运用、可参考的“活”档案。


2015年就有6人因家人或联系部门班子成员违规违纪被扣分,2016年又有5人被扣分,并将结果向郴州市纪委书面报告,同时在资兴市委全会上通报。


“通过建立监督结果年度评估、向上报告、立卷存档等工作机制,强化了监督结果的运用,切实提升了纪委的监督权威,促使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权力行使更加规范和透明。”李典龙说。


依靠什么监督——完善配套制度,让同级监督有规可循


开展同级监督试点,首先是找准政策、法规和制度的依据,加强顶层设计。


对此,该市探索创建了同级监督“131”制度体系,即“1个方案,3个意见,1个细则”: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监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市纪委对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人廉洁自律职责、履行干部人事机构编制事项决策职责、履行“三资”处置,以及重大项目建设决策职责等三个监督意见;资兴市委常委会成员廉洁履责年度评估细则,规定市纪委每年对市委常委会成员廉洁履责情况进行评估定档。


市委围绕重大决策、选人用人、项目资金等方面,制定完善了48项配套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操作手册”。一系列制度的出台,划定了权力边界,让同级监督有规可循。


“过去总讲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难、下级监督太软,如今真正感到高压线就在头顶、红线就在脚下、监督就在身边。”资兴市委副书记范培顺说。


“同级监督是提前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问题、切实解决问题,其实是对干部的爱护。”黄峥嵘欣喜地发现,从一开始不太理解到如今自觉接受监督,市委常委会成员对同级监督的态度发生了积极转变,“有了同级监督,市委决策更加民主更加科学,不仅降低了廉政风险,也少走了很多‘弯路’”。(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廖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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