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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观潮 | 深挖细查,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

2018-01-25 陈治治 中国纪检监察报

提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腊者,逐疫迎春”,腊八节这一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迅速传遍大江南北。人们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这一顺应民心所向的重大“逐疫”行动击节叫好。


在部分农村、城市基层,有这样一些团伙,组织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有的以经济实体为依托,以硬暴力、软暴力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寻衅滋事、围堵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占豪夺经济利益;有的为非作歹,欺压群众。


他们,具有黑社会组织的一些性质,虽然尚不具备其完全特征,但种种行径已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啃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破坏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信赖,侵蚀党的执政基础。


群众对他们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却往往敢怒不敢言,只能忍气吞声……


深究其背后之因,往往在于少数党员干部与其上下勾结,为其充当背后的“保护伞”。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是不法分子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的重要因素。彻底查清和严惩黑恶势力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才能还那些深受其害的基层群众以和谐安宁、朗朗乾坤。


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全会在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时,把“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作为一个重点,其中就包括“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坚决查处涉黑‘保护伞’”。这次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部署更加具体,对纪检监察机关做什么、怎么做要求更加明确,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以及“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等等。


需要指出的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提出了“三个结合”: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扫黑除恶工作上必须旗帜鲜明,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要把解决涉黑腐败问题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重要内容,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对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决查处涉黑腐败问题,严查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中央决心坚如磐石,扫黑除恶利剑高悬,人民群众鼎力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以无私无畏之姿、骁勇善战之行、攻坚克难之功,让“保护伞”身现原形。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合围之势形成时,黑恶势力必然土崩瓦解!(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陈治治)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新华社北京1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知》强调,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部署上来,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通知》指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通知》指出,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通知》强调,要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要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政法各机关要进一步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要依法从轻、减轻处罚。要依法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通知》要求,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防止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各有关部门要将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政法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通知》指出,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治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纳入执纪监督和巡视巡察工作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各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每起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加大督办力度,把打击“保护伞”与侦办涉黑涉恶案件结合起来,做到同步侦办,尤其要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重点督办。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政法机关依法办案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深挖彻查“保护伞”排除阻力、提供有力保障。对涉黑涉恶问题尤其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案要案,要有坚决的态度,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特别是要查清其背后的“保护伞”,坚决依法查办,毫不含糊。


《通知》指出,要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依法依纪对其第一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绝不姑息。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延伸阅读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⑥:严字当头,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⑤: 砥砺锋芒,让巡视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④: 密切血肉联系,持续擦亮作风建设名片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③: 蹄疾步稳,全面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次全会工作部署系列谈①:以韧劲和执着,夺取全面从严治党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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