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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源流 | 生态兴则文明兴

向贤彪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9-04-15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讲话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关于生态文明的这一表述,既是对文明变迁的历史反思,也是对当今世界的现实观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18日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就曾指出:“我们的先人早就认识到了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孔子说:‘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思是不用大网打鱼,不射夜宿之乌。荀子说:‘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鳅鳝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吕氏春秋》中说:‘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这些关于对自然要取之以时、取之有度的思想,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中华传统文化包含丰富的生态智慧,其内涵历久弥新,可以为我们今天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益启示和借鉴。其一,大自然的资源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如果不加节制,取之过度,就会竭泽而渔。只有对生态加以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才不会因伤害自然而最终伤害人类自身。其二,自然法则不可违,人道必须顺应天道,人只能“效天法地”,将天之法则转化为人之准则,不妄为、不强为、不乱为,顺其自然,因势利导地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三,“天人之际,合而为一。”季羡林对此解释道: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不可以立为天下王”,而应尽人之性,赞助天地万物的变化和生长,使万物生生不息,这样人就可同天地并列为三才,实现天地人和谐发展。古代朴素的生态理念,其主旨在于维护自然生态环境,大自然便有勃勃生机,民众生活才有充足富源可恃,“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圣王之制”才有坚实支撑。


“天地与我并存,万物与我为一。”古往今来的实践证明: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这是无法抗拒的发展规律,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由之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历史成就,但也积累了大量生态环境问题。各类环境污染一度呈高发态势,成为民心之患、民心之痛。无论是补齐发展短板,还是回应群众关切,都要求我们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从根本上破解环境难题,把我国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生态和生活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多次阐述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位,把建设生态文明当作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当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环境保护没有局外人,人人有责,人人可为。我们每个人都应清醒认识到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到加强生态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大力度,攻坚克难,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思想先行,用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实践的指南。建设生态文明,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首先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生态文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形成了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思想。他特别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大思想立足于保护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为如何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今天,从云南洱海“立此存照”,到青海三江源“保护中华水塔”,从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到浙江全省绿色发展成果丰硕,“两山论”的思想之光已照进现实。理念的背后是智慧。顺应自然,追求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的智慧;以生态文明为指引,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对人类文明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今天现代化建设的重要遵循。只有更加自觉地学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坚持用新发展理念武装头脑,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加快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我们的祖国才会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依法办事,为环保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案中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一处表达修改为:“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其中,“生态文明”“美丽”等新表述,不仅对我国生态环境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普通百姓守住绿水青山、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宪法保证。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宪法中明确强调“生态文明”,为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供了新的动力和保障。生态环境法治包括环境立法、环境行政、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环境守法和法律环境监督等内容。这些方面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相互呼应,共同致力于生态环境法治目标的实现。实践证明,建设生态文明,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实现这样的变革,必须依靠制度和法治,恰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无论政府、企业还是公民,都要依宪依法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敢于同损害生态环境行为作坚决斗争。如此,生态环境建设就能一路向前,美丽中国就会在我们手中实现。


以德化人,用“美好心灵”创造“美丽中国”。中国传统国家治理思想向来主张在两个方面同时着力:一曰正刑罚,二曰重教化。前者以律法禁令设置红线,违令必究,枉法必惩;后者以伦理道德引领美善,“公”者褒之、“能”者擢之。二者如同鸟之双翼,缺一不可。今天,我们建设生态文明,既要加强环保立法执法,以严刑峻法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坚决捍卫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自然根基,又要注重教化,强化人们的生态道德观,使绿色生产与绿色消费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百姓的自觉。知行合一,是打通理念到行动的唯一路径。天下水系相连、空气一体。在环境问题上,不同地方的人虽然见不到面,却有着休戚与共的关系。少一点以邻为壑,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点恣意妄为,多一些自我约束;少一点破坏心态,多一些建设意识,从建设身边的绿色家园做起,从植一棵树、护一株花做起,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做起,积少成多、久久为功,就会带来全局性和长远性效益,为美丽中国建设添砖加瓦。


冰心有言:“宇宙是一个大生命,我们是宇宙大气中之一息。”缺乏绿水青山、碧海蓝天,再现代化的城市也会失去魅力;失去清新的空气、鸟儿的歌唱,再灵动的生命也会枯萎。中国梦的美丽篇章既有畅想的妙曼舒缓,更需要时不我待的生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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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以来就十分重视天人关系,强调“天人合一”,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如老子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也强调“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孔子主张以“仁”待人也以“仁”待物;《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宋代张载在《正蒙》中提出“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
古人根据“天人合一”的观念,还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如孟子的“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荀子的“污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朱熹提到“圣贤出来抚临万物,各因其性而导之。如草木昆虫,未尝不顺其性,如取之以时,用之以节:当春生时‘不殀夭,不覆巢,不杀胎;草木零落,然后入山林……’所以能使万物各得其所,惟是先知得天地本来生生之意”。这些都体现了古人尊重自然规律和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伦理思想。(向贤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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