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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 确保脱贫摘帽不掺假

管筱璞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11-30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全会公报提出,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如何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本版邀请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王雁飞,云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和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对此展开讨论。


2019年12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戈坪乡纪检监察干部向北坑村贫困户了解扶贫资金到位情况。邓春莲 陈福平 摄影报道


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记者: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应如何精准施治?


冯志礼: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是思想、作风问题,更是严肃的政治问题,是脱贫攻坚工作的大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以斗争精神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要把问题找准,深入研究分析问题表现及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认真分析研判“风源”“风向”,着力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作秀造势、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缺乏具体措施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增强重点纠治的精准度。


要抓住关键,牢牢牵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各级党委、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领导干部作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点,通过实地调研了解、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等,加强对所辖地区党委、政府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克服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


要以问责推动问题解决、责任落实。既坚决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弄虚作假、急躁蛮干、消极拖延等共性问题,又集中力量整治把中央大政方针只当口号不抓落实、贯彻中央精神只见表态不见行动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避免出现问责不严、该问责不问责,舍“车”保“帅”、以一般干部代替领导干部问题,避重就轻、只问责基层不问责上级等错误倾向。


要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将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和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创新运用好“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和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联动媒体监督等检查方式,增强发现问题能力。


王卫东:一要深度检查甄别,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对巡视监督、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集体研判,找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点出具体人具体事具体表现,及时与问题单位衔接沟通,给予其解释说明的机会,加大甄别力度,把问题找准,提高认可度。


二要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分析研究产生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着重解决体制机制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坚持开门搞整改,把整改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整改结果由人民群众评判,确保真整改、改到位。


三要做细做实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充分发挥日常监督和派驻监督作用,紧盯问题整改方案制定、责任落实、进展成效强化督察督办,定期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问责追责。


加强对“四个不摘”的监督检查


记者:今年面临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大任务,如何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


王雁飞: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继续攻坚和巩固成果、防止返贫同样重要。去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视察时强调:“贫困县摘帽后,要继续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特别是贫困县摘帽情况的监督。四次全会公报对此也作出专门部署。我们将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对于脱贫摘帽后工作松劲懈怠问题,加大蹲点察访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失职渎职、影响脱贫攻坚绩效的,严肃问责。二是坚持巡视带巡察,结合常规巡视、专项巡视,分批分次对已摘帽县开展“回头看”,密切关注巩固脱贫成果、稳定扶贫政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落实。2019年底开展的十一届省委第五轮巡视,我们就专门对6个已摘帽贫困县开展了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三是聚焦“四个不摘”落实情况,把纪检监察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举办“阳光问廉”专题节目,公开曝光典型问题,巩固成果、坚决防止返贫。


冯志礼: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立身之本,必须在三年脱贫攻坚即将收官的“背景墙”下开展、谋划工作,把监督第一职责落实在对“四个不摘”的监督检查过程中。


巩固深化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杜绝“应付了事”思想和“闯关过关”思想。巡视不整改、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要把巡视整改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机制,加快建立完善一批实在具体、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对照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和省委整改方案中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认真组织“回头看”,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督促检查。


强化预警监督和实时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察结合起来,督促职能部门实现工作力度、政策支持、资金投入、帮扶力量“四不减”;对贫困县坚持标准、咬定目标、加压推进;对非贫困县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加大资金、项目、政策支持力度。


加大督导推进力度,持续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脱贫攻坚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贫困地区的责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政策要求、帮扶困难群众、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持续履行帮扶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坚持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对因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被追责问责的州市、省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进行约谈;对不聚焦主责主业、监督执纪宽松软、失职弃守的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把工作和压力传导到一线。凡是脱贫攻坚工作中发生严重违纪行为、职能部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逐级逐层压实责任。


王卫东:要聚合力量开展联合监督。深刻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职责作用,紧密结合西藏74个县(区)已全部脱贫摘帽的实际,进一步强化与脱贫攻坚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统筹监督力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以协同作战的强大合力推动实现无遗漏、无盲区的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稳定巩固脱贫成果。


要盯住短板开展专项监督。扶贫产业项目效益不高是西藏巩固脱贫成果的最大短板,要坚守监督的再监督定位,盯住扶贫产业项目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的监管跟着项目资金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全面梳理扶贫产业建设和效益发挥情况,巩固好项目、扶持弱项目、淘汰差项目;严肃查处对扶贫项目资金动坏心思、伸黑手行为,严肃追究背后的作风问题、责任问题。


要深入精准强化巡视监督。把巩固脱贫成果作为今年常规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着力发现落实“四个不摘”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督促被巡视党组织对影响脱贫攻坚成效、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立行立改,健全相关制度机制,推动保持脱贫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对标对表党中央,适时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全面检视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及其“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检视自治区党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以全面整改的成效巩固脱贫成果。


决不允许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侵蚀脱贫攻坚成果


记者:如何防止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王雁飞: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一本再明白不过的政治账、人心账。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表面上看是政绩观出了问题,实质是对组织的不忠诚,也是对人民的不负责。


我们决不允许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侵蚀脱贫攻坚成果,一方面,要强化对脱贫攻坚验收工作的监督,既要督促省、市、县三级职能部门严格验收标准和程序,又要严防剩下的7个贫困县随意提前脱贫计划、随意降低扶贫标准。另一方面,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严肃问责、严惩不贷。


冯志礼:脱贫攻坚是全党极为严肃、极其重大的政治任务,来不得半点投机,掺不得半点水分。数字脱贫反映的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折射的是急功近利、扭曲浮躁的政绩观,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也侵害了群众利益,违背了脱贫攻坚的初衷。


严格监督执纪,校正各级领导干部“跑偏”的政绩观。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发现之后严查快查,任何搞突击脱贫、算账脱贫的行为都要严肃追责,切实把走“旁门左道”的党员干部拉回正道,把心思真正用在如何帮助人民群众脱贫致富上,确保脱贫攻坚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要避免问责泛化,提高问责的精准度,防止被问责人出现“被冤枉”“流汗又流泪”的消极心理。问责是个“精细”活,关键在于“精准”。同时,问责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各级党组织的问责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既监督检查把问责挂在嘴上、问责不力的问题,也检查问责泛化、滥用、以言代法、简单粗暴等问题,确保问责的质效。


要注重源头治理,及早解决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严肃纠正在脱贫攻坚领域中发现的盲目追赶脱贫时间、攀比脱贫数字等不良倾向,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一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建立完善科学验收、有效退出的机制。


王卫东:我们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追根溯源、剖析原因,坚持谁的问题谁负责,对因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官僚主义导致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向同级党委、政府反馈并督促整改落实;对有明确部署但单位和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的问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用好问责利器,严肃追究数字脱贫、虚假脱贫背后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缺失、监管责任和监督责任缺位问题,问责要精准、责任要分清,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问责,真正压实领导干部的责任,促使领导干部敢担当、善作为。


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对查处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要坚持一案一分析,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典型问题一律通报至乡村一级、向媒体曝光,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切实起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目的。(本报记者 管筱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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