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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新途径】在柳州举报“油狗”及这些危险行为,奖励100元!

2016-09-16 微评柳州

近日,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透露,举报上路行驶的“油狗”、无牌摩托车及下列这些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处罚后,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给予举报人100元奖励。

 



在柳州,改装的燃油助力车俗称“油狗”,很多年轻人喜欢晚上开“油狗”飚车。因其无牌上路、“制造”噪音、闯红灯等令不少市民反感。尤其是“油狗”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令人生恨。



“油狗”有多危险?来看一组事发现场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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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6:01分许,53岁的张某骑两轮电动车东往西行驶到文昌桥西,准备横穿马路时被后方驶上来的一辆黑色“油狗”撞倒在地,导致张某头部多处受伤。


柳州交警表示,坚决禁止“油狗”上路,此类车辆安全系数低,上路行驶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为此,柳州交警通过主动巡查、群众举报,发挥智能交通系统远程协作、精准打击作用,严厉整治“油狗”、非法改装摩托车等,持续打击查扣32辆“油狗”。




下一步,交警加强源头查控,在市区主动与街道、停车场点等进行沟通协作。市民发现可向支队长热线0772-2603000举报无牌无证、非法改装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电动车,可获得奖励。


在六县,交警部门组织民警进村屯、社区对拼装、改装车辆跟踪排查。民警将走访辖区教育局、学校联合主管部门,及时掌握在校生使用改装、拼装车电动车现象,争取各方力量支持,进一步打击“飙车”行为等。




此外,市民举报哪些行为获得奖励100元?


举报下列严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受到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


(一)公路客运车辆超员载客、违规载货的;

(二)货运机动车违规载客的;

(三)使用假牌假证的机动车辆;

(四)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五)货运机动车超载、超长、超宽、超高、撒漏的;

(六)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七)报废车上路行驶的;

(八)校车或接送学生车辆超员的;

(九)使用拼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辆接送学生的;

(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十一)疲劳驾驶的;

(十二)高速公路机动车违法停车、逆行的、超员超载的;

(十三)“营转非”大客车、旅游客车交通违法的;

(十四)车辆逾期未年检;

(十五)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

(十六)机动车上路灯光不全或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十七)载货车辆或者拖拉机走禁行路线;

(十八)追逐竞驶,飙车行为;

(十九)非法改装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及违法停放的;

(二十)僵尸车长期占道;

(二十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应当给予举报奖励的其他违法行为。




举报联系方式:


支队长热线电话:0772—2603000

各辖区交警大队值班电话鱼峰大队:0772—3117091     

柳南大队:0772—3217733

城中大队:0772—2826767     

柳北大队:0772—2517478

柳东大队:0772—3513633     

高速柳宜大队:0772—7507110

高速北环大队:0772—2729970


支队长、大队长邮箱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热线邮箱:jjzdzxx@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北大队大队长热线邮箱:lbjjdd@126.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南大队大队长热线邮箱:lnjjdd@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大队长热线邮箱:jjyfdd@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大队长热线邮箱:LZWXL9006@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东大队大队长热线邮箱:yanghedd@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柳宜大队大队长邮箱:lzjjgsdd@163.com


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北环大队大队长邮箱:lzjjbhdd@163.com

 



交警提醒,处罚不是查处目的,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认识到违法危害,从中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才能学会自我保护,从而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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