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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柳州城管也能贴罚单,还有这些也归他们管…

2017-01-20 微评柳州

柳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1月20日透露,目前,该市公安局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自1月21日起,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也就是说明天开始,城管可对人行道乱停放车辆开罚单。

 



城市规划区内的人行道,是指按城市道路设计规划建设的专供行人通行的区域。城市人行道上的停车占道位置,按照《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怎么处罚?

 

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行为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行为处罚:《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



 

被罚后去哪交罚单?

 

当事人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需要在十五天内到指定的地点(一般是到辖区内各城管部门)缴纳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接下来一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城管会先以宣传、教育为主,也就是说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暂时不用交罚款。


这么做是为了提醒车主切勿乱停车,且让广大车主知晓现在由城管部门对人行道乱停放车辆开罚单。


为什么城管也能贴罚单?

 

2015年12月30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在理顺管理机制中指出,推进城管部门综合执法


重点在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且需要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具体范围是: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哪些还是由交警部门执行?

 

但是,柳州市公安局原已经立案进行调查的案件,继续以市公安局的名义负责查处和处理,直至结案。


此外 ,除了人行道外,还有这些地方不可以停车,且依旧由交警部门开罚单: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南宁市做法及经验

 

其实,由城管部门对人行道乱停放车辆开罚单,南宁市早已实施多年。柳州目前处于起步阶段,看看南宁市的一些经验和做法:


南宁市城市管理局集中行驶原有交警部门行使的“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的行政处罚权,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89、93条行驶处罚权。

 

主要执法流程为:


①城管执法队员通过日常巡查、接投诉方式发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人行道违法占道停车行为;

 

②对违法占道停车行为的统一填写《违法停车处理通知书》(注明:车牌、车辆颜色、车辆类型、违停时间及地点、违反条款、接受处理时限及联系方式、两名执法人员姓名及证号等信息),张贴至违法车辆上告知送达,并进行拍照取证。

 

③告知取证后,城管执法人员将违法车辆车牌号录入至交警系统(南宁交警系统进行扩容,允许南宁城管执法部门录入信息并进行录入、查询、统计),系统自动发送告知短信或邮寄进行送达。

 

④2016年,南宁城管在与南宁交警联合执法中,对违章停车的行为实行统一拖车措施,将违章车辆统一停放至交警委托的停车场进行停发(城管部门没有自己的停车场),当事人来领取车辆的,填写《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现场笔录》《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财物清单,并进行相应处罚。



 

对此,网友评价不一


城管能给违停车辆贴罚单推出后,各方反映不一。赞同的人认为,从违法停车猖獗和危害性大应当从严处罚,只要是“执法规范,谁贴都一样”;并且城管参与城市道路管理,提高了效率。而反对者认为,多部门管理,难以执法到位,容易激发矛盾。


我是李弘基:城市离不开城管,更要高水平的城管,期待啊!


之于:这样做确实有合理的地方,只是给了这么大权利,请对城管执法做好监督工作。


北国之春:这办法好,不出半年城市面貌将有很大改观。双手赞成!


单人旅途 り:不太赞同,专业性不如交警,而且城管屡屡出现负面的消息。


竸竸:现在城管在老百姓口碑不是很好,个人觉得不怎么样。还是交给交警比较好吧!


云中龙:关键问题并不在于由谁来贴罚单,而在于各个有关部门的执法力度和给大家留下的形象。过去的几年间,城管部门太凶悍了,我印象中,城管部门应该肩负起城市综合管理的职责,既然是综合管理,交通管理也应在内,但他们总是给人不放心的感觉。这才是城管部门立马该改的事儿。


Lucifer:权利这么大,城管的门槛和培训能不能同时跟上???




此外,住建部门的一些权力也移交给城管部门


自2017年1月1日起,柳州市住建委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移交柳州市城管执法部门,原市住建委已下放至各城区住建局的行政处罚权同时移交。移交行政处罚权之前市住建委和各城区住建局已经立案查处的案件,继续由立案部门以自己的名义负责查处,直至结案。


自2017年1月1日起,柳州市住建委和各城区住建局不再对新的违法行为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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