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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柳州这些地方全部免费停车1小时!

2017-02-09 微评柳州

好消息!近日《柳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临时停车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从2月10日起在柳州这些地方可免费停车1小时,且柳产新能源汽车还能免交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



微评君从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监督科获悉,新出台的《暂行办法》和以往相比,有一些新的变化。今后,临时停车场(点)管理分免费和有偿使用两种方式。


看看哪些地方可以免费停车呢?


免费停1小时


所有临时停车场(点)均应当设置适时免费停放时间,在非繁忙路段的市场、学校、医院及其他公共设施附近的临时停车位,免费停放车辆的停放时间应当为1小时。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场夜间停车免费


所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停车场(点)夜间23点至次日上午7点停车全免费。



柳产新能源全免


柳产新能源汽车可免交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执行公务的军、警等特种车辆停放,按国家有关规定可免交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

 

此外,对有偿使用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管理与经营相分离。取得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经营权的单位按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实施收费。未按收费标准收取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的、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由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等。




想要免费停车 ,还得先分清《办法》中的“城市道路” “公共场地” “临时停车场(点)”分别是指哪里?


城市道路:指城市供车辆行人通行,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公共场地:指政府投资建设或由建设单位为政府代建的公共场地、行政机关、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场地。

 

临时停车场(点):指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及公共场地设置的停车场和停车点。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的临时停车场(点)应当在显著位置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停车时限,及停车场的管理责任和管理制度。

 

此外,对有偿使用的临时停车场(点)实行管理与经营相分离。取得城市道路临时停车场(点)经营权的单位按市物价局的相关规定实施收费。未按收费标准收取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的、未实行明码标价的,由物价部门依法进行处罚等。


 在临时停放路段停放车辆时,机动车驾驶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划定的停车位内停放车辆;

(二)爱护和正确使用收费设备;

(三)按规定交纳车辆临时停放服务费。


                

广大司机还要注意,若没有按规定停车,而是在人行道乱停放车辆将会被城管贴罚单!


柳州市公安局已将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侵占道路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移交给城管执法部门,自1月21日起,由城管部门集中行使。



怎么处罚?

 

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行为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150元罚款。

 

非机动车在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行为处罚:《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非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地点停放非机动车或者在未设停放地点的道路上停放非机动车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20元罚款。


被罚后去哪交罚单?

 

当事人收到违法停车告知单后,需要在十五天内到指定的地点(一般是到辖区内各城管部门)缴纳罚款。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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