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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一楼盘144套房被房开先后售出450余次,涉案金额累计3800余万元

2017-06-01 微评柳州


柳州一楼盘实际有房144套,却被房开先后出售达450余次。目前,该房开三名负责人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受审,涉案金额累计3800余万元。



5月27日,融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名晟公司)法人代表韦毅松等三人涉嫌集资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案。


三名被告身份


被告人韦毅松是名晟公司法人代表,2009年5月经融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取得位于融安县长安镇新民一区580号的出让地,2010年8月成立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开发名为“名晟●陆号公馆”房地产楼盘,被告人唐平为名晟公司融安分公司负责人兼任财务经理,被告人于波为销售部经理。


据资料显示,柳州市名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成立,注册资金800万元人民币,是以房地产开发及销售为主要经营范围,有着房地产开发3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现开发项目为名晟陆号公馆,是融安县第一个进行精装房销售的楼盘。


房开私造文件“一房多卖”


据融安县检察院指控:在经营开发楼盘期间,被告人韦毅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伪造国家机关文书、假冒债权人名义解除已售出房屋的备案预登记等方式,实施诈骗,韦毅松涉嫌集资诈骗金额1300余万元。


另一方面被告人韦毅松、于波通过签订合同方式,实施一房多卖,涉嫌合同诈骗金额690余万元。


此外,被告人韦毅松、于波、唐平以提供好处费等方式,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虚假购房,申请并取得银行购房按揭贷款,涉嫌贷款诈骗金额共计1900余万元。


图为矗立在融江边上的“陆号公馆”楼盘,实际有房144套,却被房开先后出售达450余次。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韦毅松、于波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唐平及其辩护人认为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微评柳州报道综合融安检察报道  编辑:林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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