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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正菱集团启动重整程序,债权人抓紧在网上申报登记和预约

微评柳州 2021-03-18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8月2日发布公告称,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为柳州正菱集团管理人,裁定受理51家关联公司与柳州正菱集团的合并重整申请,决定指定上述律师事务所担任51家关联公司管理人,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法院发布公告


微评柳州(ID:cns-lz)此前曾发多篇文章 ,详细介绍“柳州正菱”的事发过程和一审开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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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正菱集团与债权人签定的担保书。


8月2日,广西高院发布公告称:


2018年7月6日裁定受理柳州正菱集团的重整申请,于7月9日决定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为柳州正菱集团管理人;


7月13日裁定受理53家关联公司与柳州正菱集团的合并重整申请,同日决定指定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担任53家关联公司管理人;


7月27日依管理人申请裁定准许2家关联公司撤回重整申请,同日决定撤销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担任该2家关联公司管理人。


公告还称,柳州正菱集团及51家关联公司(以下合称“债务人”)的债权人应自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10月31日期间向管理人依法申报债权。其中


8月2日8点至10月15日17点,请债权人登录http://www.xingyulaw.cn进行网上申报登记和预约;


10月15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债权人前往债务人公司办公楼管理人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柳邕路273号荣昌宾馆二楼)进行现场递交纸质申报材料(具体申报办法详见http://www.xingyulaw.cn网站发布的申报指南)。


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终结前向管理人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应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资料图 正菱集团在柳州市柳邕路的办公大楼。


11月将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告称,该院定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点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载明代理参会表决的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合法证明和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资料图 正菱集团与债权人签定的借款协议书。


51家关联公司具体名单

管理人将履行哪些职责?

1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

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

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

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资料图 2017年9月12日至14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单位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及被告人廖荣纳、叶祉群等8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


案情回顾


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菱集团)于2003年9月正式成立,业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物流、房地产等多个领域。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廖荣纳2009年廖荣纳曾登胡润百富榜。


廖荣纳曾办过养猪场、建过发电站、组过运输车队,之后又涉足水泥、建材、建筑工程、房地产等行业。


上世纪90年代,廖荣纳先后参与收购20多家老国企。2005年,正菱集团从单纯的资产经营跨入资本经营领域,注册资金达两亿元创办柳州正菱担保有限公司,这也是广西第一家担保公司,集团正式进入金融非银行服务业。之后,又相继成立典当行、拍卖行等相关公司,进入金融服务业的各个领域。


2008年,正菱集团参股桂林银行,廖荣纳当上了银行董事。2009至2010年,正菱集团先后创办贺州鸿运小额贷款公司、柳南区运通小额贷款公司,参股柳江县柳银村镇银行。


2008年,正菱集团生产经营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廖荣纳在集团高层会议上,提出并决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来支持集团发展。


2008年至2014年2月期间,廖荣纳在明知正菱集团不具备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资格的情况下,以集团生产、投资需要资金为由,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2014年3月开始,一直以信誉著称的正菱集团竟然不能按月发放利息了。一些债权人开始将正菱集团告上法庭。


2014年4月,柳州警方介入调查,5月底对外公告称正菱集团涉嫌非法集资。


▲资料图 正菱集团原实际控制人廖荣纳。


廖荣纳遭国际刑警通缉


2014年8月,廖荣纳被国际刑警组织发红色通缉令全球通缉。同时被通缉的还有廖荣纳的妻子、曾任柳州正菱集团董事局副主席的叶祉群。


当时国际刑警组织发的通缉令显示,廖荣纳的英文名下提到“Wanted by the judicial authorities of China for prosecution/to servea sentence”,意思是“被中国司法机关通缉”。通缉令中指控(charge)其罪名为“illegally absorb public deposits(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2014年12月13日,廖荣纳被劝返归案。当年12月31日,其妻子叶祉群也被劝返,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向公安机关自首。



▲资料图 国际刑警组织官网发布的红色通报截图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查明,正菱集团以本集团、正菱担保公司、广西大象投资有限公司、廖荣纳、叶祉群、廖昌首等人为借款方或担保方,通过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协议、缴纳会费等方式,以每月支付1%-10%不等的利息为承诺,共向679个社会人员、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计118119.6万元,以还本付息名义归还31490.3839万元。


2017年11月22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正菱集团及被告人廖荣纳、叶祉群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作出一审判决。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正菱集团罚金200万元;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廖荣纳、叶祉群、廖昌首、周霖娜、廖杰、黎福媚、苏光华、李伯勤8名被告人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


责令正菱集团、苏光华分别退赔相关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


对苏光华等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分别予以没收。


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及8名被告人均提出上诉。


▲资料图  2017年11月22日,柳南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2017年12月26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周潇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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